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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食品領域中口碑等廣告宣傳活動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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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食品領域中口碑等廣告宣傳活動的法律規定

近年,隨著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和普及,

Twitter、Facebook、Instagram以及LINE等社交媒體的使用也隨之增加。

隨著社交媒體用戶的增加,社交媒體已成為廣告宣傳活動的重要媒介。因此,越來越多的影響者利用社交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活動。

此外,影片分享網站也迅速普及。特別是,上傳影片到YouTube和觀看YouTube影片的人數也在增加。

因此,越來越多的YouTuber等人上傳產品介紹等影片,YouTube作為廣告宣傳活動的媒介的場景也在增加。

隨著在社交媒體和YouTube上的廣告宣傳活動的增加,被視為問題的廣告宣傳活動之一就是”隱形行銷(以下簡稱”隱銷”)”。

雖然從表面上判斷是否為廣告宣傳活動是困難的,但由於隱銷是廣告宣傳活動的一種,因此需要接受有關廣告宣傳活動的法規限制。

雖然一般都稱之為隱銷,但由於廣告宣傳活動的內容多樣化,因此需要根據廣告宣傳活動的內容來考慮可能受到的法規限制。

因此,本文將解釋關於食品領域中隱銷的法規限制。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medical-stealth-marketing-advertisement[ja]

何謂「偷偷行銷」的廣告宣傳活動?

近年來,「偷偷行銷」這個詞語已經逐漸成為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詞,我相信大家都曾經聽過這個詞語。

然而,我認為並不是很多人能夠準確地理解「偷偷行銷」這個詞語所指的含義。

「偷偷行銷」是「隱形行銷」(Stealth Marketing)的縮寫,指的是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廣告宣傳。

英文單詞「stealth」有秘密、隱密、隱藏等含義。

「偷偷行銷」是指在消費者不知道這是一種廣告宣傳活動的情況下進行廣告宣傳,因此被稱為隱形行銷。

此外,與「stealth」這個英文單詞幾乎同義的英文單詞還有「undercover」。

這個「undercover」這個英文單詞被用來指稱不是隱形行銷,而是秘密行銷(Undercover Marketing)。

實際上,「偷偷行銷」這個概念可以大致分為以下兩種:

  1. 雖然是企業自身或者接受企業經濟報酬的人在口碑網站上發表評論,但是讓人誤以為是純粹的第三方(如消費者等)在發表評論的「偽裝型」
  2. 企業向第三方(如網紅或YouTuber等)提供經濟利益,讓他們進行商品或應用等的廣告宣傳,但是不顯示這個事實的「利益提供秘密型」

在與網紅或YouTuber等進行的「偷偷行銷」等廣告宣傳活動的關係中,主要是上述的第2種概念成為問題。

因此,以下將重點介紹第2種概念的「偷偷行銷」,並進行說明。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stealth-marketing-delete[ja]

食品領域中的廣告宣傳活動有哪些

在食品領域中的廣告宣傳活動,具體來說,指的是哪些廣告宣傳活動呢?

提到食品領域的廣告宣傳活動,本所往往會想到許多影響者或YouTuber,他們會因為某種食品簡單地好吃,就會推薦給大家。

例如,有一種情況是,○○股份有限公司發售的名為○○的杯麵非常好吃,所以我要推薦給大家。

然而,食品領域的廣告宣傳活動範疇其實相當廣泛,不僅包括對味道的關注,也包括對健康的關注,例如所謂的健康食品的廣告宣傳活動等。

關於偷偷行銷(ステマ)的一般法規

關於偷偷行銷的一般法規,本所可以考慮的法律是日本的「不正獎品及不正表示防止法」(以下簡稱「獎品表示法」)。

獎品表示法是什麼樣的法律?

獎品表示法是一種法律,其目的是嚴格規範對商品或服務的品質、內容、價格等進行虛假表示的行為,並通過限制獎品的最高金額等方式,防止過度提供獎品,以保護消費者能在一個更好的環境中自主且理性地選擇商品或服務。

關於獎品表示法,問題可能與優良誤認表示(獎品表示法第5條第1項)或有利誤認表示(獎品表示法第5條第2項)有關。

關於包括獎品表示法在內的偷偷行銷的一般法規的詳細內容,本所在以下的文章中進行了解釋,請參考以下的文章。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stealth-marketing-youtuber[ja]

關於食品領域中口碑等廣告宣傳活動特有的法規制

在食品領域中,口碑等廣告宣傳活動特有的法規制主要涉及健康食品,與健康增進法(日本法律,於1985年(昭和60年)制定)的關係成為問題。

因此,以下將說明健康食品中的口碑等廣告宣傳活動與健康增進法的法規制。

健康增進法的目的

首先,健康增進法這項法律是為了什麼目的而制定的呢?

健康增進法的目的在健康增進法第1條中有規定。

(目的)

第一條 本法律考慮到我國急速的高齡化進展及疾病結構的變化,國民健康的增進的重要性顯著增大,為了確定關於國民健康的增進的綜合推進的基本事項,並採取改善國民營養等增進國民健康的措施,以期提高國民健康水平。

健康增進法第1條

健康增進法的目的是確定關於國民健康的增進的綜合推進的基本事項,並採取改善國民營養等增進國民健康的措施,以期提高國民健康水平。

簡單來說,健康增進法是為了增進國民健康而制定的法律。

禁止誇大表示

禁止誇大表示的內容

在健康增進法中,第65條禁止誇大表示。

(禁止誇大表示)

第六十五條 任何人在對食品進行廣告或其他表示時,不得對健康保持增進的效果或其他內閣府令所定的事項(下條第三項稱為「健康保持增進效果等」)進行與事實顯著不符的表示,或進行可能顯著誤導他人的表示。
2 內閣總理大臣在制定或修改前項的內閣府令時,必須事先與厚生勞動大臣協商。

健康增進法第65條

例如,如果網紅或YouTuber對食品的健康保持增進的效果等進行與事實顯著不符的表示,或進行可能顯著誤導他人的表示,則將違反健康增進法第65條。

被認為可能違反健康增進法第65條的情況包括,儘管實際上沒有這種效果,卻進行「吃這種食品可以防止新冠病毒,可以預防新冠病毒」等廣告宣傳活動。

禁止誇大表示的規制對象

在上述的健康增進法第65條第1項中,規制對象並未被限定為「任何人」。

因此,「對食品進行廣告或其他表示」的所有人都被包含在規制對象中。

因此,不僅是委託口碑的公司,參與口碑行為的網紅或YouTuber也被認為包含在健康增進法的規制對象中。

這與規定商品・服務供應者為規制對象的日本《贈品表示法》不同,需要注意。

違反健康增進法的措施

對於違反健康增進法第65條第1項,進行誇大表示的人,健康增進法第66條第1項規定如下:

(建議等)

第六十六條 內閣總理大臣或都道府縣知事在有人違反前條第一項的規定進行表示的情況下,認為可能對國民健康的保持增進和對國民的正確信息傳遞產生重大影響時,可以對該人提出應採取必要措施的建議。

健康增進法第66條第1項

此外,對於不遵守健康增進法第66條第1項規定的建議的人,健康增進法第66條第2項規定如下:

2 內閣總理大臣或都道府縣知事在接受前項建議的人無正當理由不採取該建議的措施時,可以命令該人採取該建議的措施。


健康增進法第66條第2項

然後,對於不遵守健康增進法第66條第2項規定的建議的措施的人,健康增進法第71條規定如下:

第七十一條 違反第六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的命令的人,處以六個月以下的徒刑或一百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健康增進法第71條

換句話說,如果違反健康增進法第65條1項,將會提出應採取必要措施的建議,如果不自願遵守建議,將會發出採取建議措施的命令,如果不遵守命令,將會被處以6個月以下的徒刑或1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總結

以上,本所已對食品領域中的網紅行銷相關法規進行了說明。

在食品領域中的網紅行銷,不僅可能違反日本的「景品表示法」,也可能觸犯「健康增進法」。因此,委託網紅行銷的企業以及進行網紅行銷等廣告宣傳活動的網紅或YouTuber,需要注意不要違反「景品表示法」和「健康增進法」。

此外,如果因違反法律的廣告宣傳活動,消費者購買了食品並食用後,可能會遭受重大損害。

不僅是委託網紅行銷等廣告宣傳活動的企業,進行網紅行銷等廣告宣傳活動的網紅或YouTuber也需要對食品領域中的網紅行銷等廣告宣傳活動有正確的認識。

對於食品領域中的網紅行銷等廣告宣傳活動的法規,需要法律知識和專業判斷,因此,如果您需要了解詳細內容,請向法律事務所諮詢。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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