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解釋參與電子競技企業的注意事項,以避免違反法律
e體育(esports)近年來市場規模迅速發展,日本也舉辦了許多大型比賽,逐漸引起了人們的關注。隨著市場的擴大,本所也可以看到一些與遊戲無直接關係的企業也開始進入e體育市場。
因此,本次本所將為有意進入e體育市場的企業介紹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舉辦電子競技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當企業主辦電子競技大賽時,需要注意的是「日本獎品表示法」可能會成為問題。根據獎品表示法,獎金金額可能會被限制在10萬日元以下。
什麼是獎品表示法?
獎品表示法,正式名稱為「日本不當獎品類及不當表示防止法」,一般來說,這是一種法律,用於規範商品或服務的實際表示與否,以及提供不當高額獎品以吸引客戶等行為。
在遊戲大賽主辦方面可能出問題的是後者,也就是「禁止提供不當高額獎品」的部分。
禁止提供不當高額獎品是什麼意思?
「禁止提供不當高額獎品」這一禁止條款通常指的是,例如,針對購買糖果等商品的消費者進行的抽獎活動。舉一個極端的例子,如果對於100日元的糖果進行「使用包裝內的抽獎券參加抽獎,如果中了一等獎,可以獲得100萬日元!」這樣的活動,這種過大的獎品和獎金的競爭可能會升級,製造商可能不再專注於商品本身的競爭,這可能會導致消費者的不利。獎品表示法對這種使用「抽獎」的活動進行了規範。因此,獎金和抽獎獎品的最高金額被設定為:
- 如果商品的交易價格低於5000日元,則最高為價格的20倍
- 如果商品的交易價格高於5000日元,則最高為10萬日元
這就是設定的原因。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prize-money-limit-for-e-sports-competitions[ja]
那麼,「抽獎」到底是什麼呢?根據抽獎限制公告,抽獎是利用抽籤等偶然性的方法,或者根據特定行為的優劣或正確與否來確定獎品提供對象或提供的獎品價值。
此外,公告中還指出,作為確定獎品提供對象等的方法之一,包括根據保齡球、釣魚、○○比賽等競技、表演或遊戲的優劣來確定的方法,從這一點來看,電子競技大賽的獎金可能被認為是通過「抽獎」提供的。
另一方面,公告中規定了一個例外,即「但是,不包括根據銷售比賽、陳列比賽等對方業者的交易額或其他交易情況的優劣來確定的方法」,這個例外的設定是因為,根據交易實績或銷售促進效果的目的提供獎金,將其視為「抽獎」並將其作為獎品規範的對象,這與抽獎限制公告的目的不符。因此,有觀點認為,電子競技大賽的獎金不屬於抽獎限制公告中的「抽獎」。
如此一來,是否屬於「抽獎」也可能有兩種觀點。「抽獎」的適用性也是一個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的問題,因此建議您諮詢專家。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e-sports-precautions-organizer[ja]
電子競技是否屬於「賭博」?
如果大賽的主辦者只是提供場地,那麼就不會有問題。但是,如果主辦電子競技大賽並從中獲利,那麼大賽的舉辦方式是否屬於「賭博」就成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
為了合法舉辦電子競技大賽,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法:
不收取參加費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參賽者輸了比賽,他們也不會失去任何「財物或財產上的利益」,所以不屬於「賭博」。
收取參加費,但將參加費和獎金的來源區分開來
最安全的方法是不收取參加費,但是舉辦電子競技大賽需要一定的費用,所以也可以考慮收取參加費。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明確區分參加費和獎金的來源,並將參加費用於大賽的運營費用等,那麼被認定為「賭博」的可能性就很低。
收取參加費,但獎金由贊助商等直接支付
如果獎金是由贊助商等第三方直接支付,即使收取參加費,也可以明確地看出獎金並未作為參加費的來源,因此被認定為「賭博」的可能性很低。
當然,即使符合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如果參賽者賭注自己的財物或財產上的利益,大賽主辦者可能會因「開設賭博等圖利罪」而受到問題。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esports-tournament-prize-money-gambling-offenses[ja]
總結
本次本所為準備進入電子競技行業的企業解釋了一些需要注意的要點。
電子競技近年來成為了熱門的運動和競賽之一,由於它是一個新的業務領域,因此其規範並未完全建立。
然而,在現狀下,仍存在一些必須遵守的現有規定,如果違反這些規定,可能會受到懲罰。
因此,為了舉辦和運營電子競技大賽,確保不違反相關法律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可以將大賽的運作機制與相關法律進行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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