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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商店銷售酒類時的注意事項——解說日本酒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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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商店銷售酒類時的注意事項——解說日本酒稅法

網路購物已經變得人人都可以輕鬆使用。然而,許多人可能並不知道,開設網路商店時,存在許多法律規定。那麼,本所是否可以透過網路購物來銷售酒類呢?

與網路商店營運相關的法律包括「涉及所有網路商店的法律」,如特定商業交易法(日本特定商取引法)、不正競爭防止法(日本不正競爭防止法)、景品表示法(日本景品表示法)、電子契約法(日本電子契約法)、特定電子郵件法(日本特定電子郵件法)和個人資訊保護法(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以及「特定行業相關的法律」。在這裡,本所將重點解釋一項「特定行業相關的法律」,即酒稅法(日本酒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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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稅法

在餐飲店和酒商店銷售酒類的區別在於是否開瓶銷售。

如果你經營餐飲店並開瓶銷售酒類,則需要根據「日本食品衛生法」從衛生所獲得餐飲業營業許可。另一方面,如果你以瓶或桶的形式銷售未開瓶的酒類,則屬於「日本酒稅法」規定的酒類零售業,因此需要另外獲得酒類銷售業許可。

酒稅法是為了「從酒類中徵收酒稅以確保財政收入」的法律。在酒稅法中,“酒類”是指含有1度以上酒精的飲料(包括可以混合水等以稀釋其酒精含量至1度以上的飲料,以及可以用水等溶解成含有1度以上酒精的飲料的粉末狀物質)。

然而,接受「日本酒精業法」適用的物品(包括該法規定的特定酒精的精製或將酒精含量稀釋至90度以下的物品,以及明顯用於非飲用目的的物品)和根據「日本藥品醫療器械等法」規定獲得製造(包括進口銷售)許可的含酒精藥品、醫藥部外品等,不包括在酒稅法規定的酒類中。

酒稅法根據酒類的製法和性質,將其分為發泡性酒類(啤酒、發泡酒等)、釀造酒類(清酒、果酒等)、蒸餾酒類(威士忌、白蘭地等)、混成酒類(味醂、利口酒等)四種,並根據這些分類應用不同的稅率。

另外,這四種分類的酒類進一步被劃分為17種酒類。

一般酒類零售業許可和全酒類批發業許可原則上可以處理所有種類的酒類,但通信銷售酒類零售業許可可以處理的酒類是有限的。

通訊販賣酒類小型零售業許可證

在酒類的製造和銷售業中,為了確保酒稅的確實徵收和順利轉嫁給消費者,本所採用了許可證制度。

如果您想要進行酒類銷售業務,根據酒稅法的規定,您需要在每個銷售地點,從該銷售地點所在地的稅務局長那裡獲得酒類銷售業許可證。這種酒類銷售業許可證根據銷售地點和銷售方式進行區分,其中,可以通過網路,也就是通訊販賣(針對兩個或更多的廣大地區的消費者等,通過互聯網、目錄的發送等方式展示商品的內容、銷售價格和其他條件,並通過郵件、電話和其他通訊方式接受購買合約的申請,並按照所展示的條件進行銷售)來銷售酒類的銷售業許可證就是「通訊販賣酒類小型零售業許可證」。

在通訊販賣酒類小型零售業許可證中,您不能進行酒類的店頭零售(在店頭接受酒類購買合約的申請,或者在店頭交付酒類)或者只針對一個都道府縣的消費者等進行零售。

另外,為了保護酒稅,需要維持酒類的供需平衡,因此,可以通訊販賣的酒類範圍是有限的,具體如下:

  • 國產酒類中,每年稅收出口量少於3000千升的酒類製造商製造和銷售的酒類
  • 地方特產等(僅限於製造委託者所在地的地方特產等)作為原料,由特定製造商以外的製造商製造委託的酒類,並且製造委託量總計少於3000千升的酒類
  • 進口酒類(對於進口酒類,沒有酒類種類和數量的限制)

因此,擁有通訊販賣酒類小型零售業許可證並不意味著您可以銷售所有的酒類。

通信販售酒類零售業許可的要求

要獲得通信販售酒類零售業許可,申請人、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申請法人的董事、申請銷售場所的經理以及申請銷售場所必須滿足以下各項要求。

  1. 人事要求(日本酒稅法第10條1號至8號)

(1) 如果申請人曾經因為製造酒類或銷售酒類的許可被取消,或者受到了酒精業務法的許可取消處分,則必須在取消處分之日起過去3年。

(2) 如果申請人曾經是在許可被取消的原因發生的前一年內擔任該法人業務執行董事的法人,並且該法人的製造酒類或銷售酒類的許可被取消,或者受到了酒精業務法的許可取消處分,則該法人必須在取消處分之日起過去3年。

(3) 申請人在申請前2年內沒有受到國稅或地方稅的滯納處分。

(4) 如果申請人違反了與國稅或地方稅相關的法律等,並且被處以罰金或者受到通告處分,則必須在執行完畢或者不再需要執行的日期起過去3年。

(5) 如果申請人違反了未成年人飲酒禁止法、風俗業等的規範和業務的適正化等相關法律(僅限於對20歲以下者提供酒類的部分)、暴力團體成員的不當行為防止等相關法律、刑法(傷害、現場助勢、暴行、凶器準備集合及結集、威脅或背信罪)或暴力行為等處罰相關法律,並且被處以罰金,則必須在執行完畢或者不再需要執行的日期起過去3年。

(6) 如果申請人被處以禁錮以上的刑罰,則必須在執行完畢或者不再需要執行的日期起過去3年。

2.場所要求(日本酒稅法第10條9號)

不得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設立在監管上認為不適當的地點的銷售場所。

  • 經營基礎要求(日本酒稅法第10條10號)

申請許可的人不能是已經接受破產程序開始的決定且尚未恢復權利的人,或者被認為經營基礎薄弱的人。

日本酒稅法上的記賬義務

酒類銷售商必須在帳簿上記錄有關酒類的進貨和銷售的以下事項:

關於進貨的事項,根據酒類的品項和稅率的適用分類(如根據酒精含量),包括:

  • 進貨數量
  • 進貨價格
  • 進貨日期
  • 供應商的地址和姓名或名稱

關於銷售的事項,根據酒類的品項和稅率的適用分類(如根據酒精含量),包括:

  • 銷售數量
  • 銷售價格
  • 銷售日期
  • 買家的地址和姓名或名稱

這些都是必要的,酒類銷售商必須在每個銷售點隨時準備好這些帳簿,並在帳簿關閉後保存5年。

防止未滿20歲者飲酒

進行酒類的通訊販賣時,必須進行以下的顯示。

  • 在酒類相關的廣告或目錄等(包括網路等)上顯示「未滿20歲的人飲酒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或「不向未滿20歲的人販賣酒類」
  • 在酒類的購買申請書等文件(在網路等上接受申請時,則在與申請相關的畫面)上,設置申請人的年齡記載欄,在其附近的地方顯示「未滿20歲的人飲酒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或「不向未滿20歲的人販賣酒類」
  • 在送貨單等文件(包括網路等的通知)上顯示「未滿20歲的人飲酒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

關於防止未滿20歲者飲酒,「日本未成年者飲酒禁止法」禁止酒類販賣業者或餐飲業者「知道未滿20歲的人將飲用而販賣或提供酒類」(日本未成年者飲酒禁止法第1條第3項),違反此禁止規定的情況下,將被處以5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此外,也必須遵守「確認年齡等必要措施的義務」(日本未成年者飲酒禁止法第1條第4項)。

另外,根據這個,酒稅法規定,如果酒類販賣業者因違反日本未成年者飲酒禁止法而被處以罰款刑,則將取消其酒類販賣業許可證。

總結

要在網路上銷售酒類,需要的「日本通信銷售酒類小型零售業許可證」,必須向營業地所在地的主管稅務局申請,經過審查後,如果沒有問題,就會被授予。一般來說,從申請到獲得許可證大約需要幾個月的時間。

在營運上,必須先確實理解所需的法律等規定,然後再提前申請。

當事務所提供的對策介紹

Monolith法律事務所是一家在IT,特別是互聯網和法律兩方面具有高度專業性的法律事務所。近年來,網路購物相關的法律審查的需求日益增加。本所的事務所在考慮到各種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分析已經開始或即將開始的業務相關的法律風險,並盡可能在不停止業務的情況下尋求合法化。詳細內容已在下面的文章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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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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