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ちゃんねる(2ch.sc)的發文刪除方法是什麼
2ちゃんねる(2ch.sc)是由西村博之先生於2014年創立的全新「2ちゃんねる」,與過去存在的2ちゃんねる(2ch.net)並不相同。若在2ちゃんねる(2ch.sc)的討論串中出現了誹謗中傷的留言,您可以選擇使用2ちゃんねる(2ch.sc)內的刪除請求討論串,或者透過法院的臨時處分程序來處理。然而,這兩種方法都有其特殊之處,如下所述:
- 使用刪除請求討論串的方法,您的刪除請求將會被公開,且如果您的刪除請求在內容和形式上不符合2ちゃんねる(2ch.sc)的標準,則無法得到處理,只會讓大家知道您「希望刪除」的事實。
- 使用臨時處分的方法,需要各種專業知識,若非專門處理名譽風險管理的律師,實際上可能會遇到困難。
這就是存在的問題。
接下來,我將為您解釋2ちゃんねる(2ch.sc)的留言刪除方法的全貌。
2ちゃんねる(2ch.sc)與5ちゃんねる(5ch.net)
請注意,本文將解釋的是2ちゃんねる(2ch.sc)的刪除方法。雖然這非常難以理解,但2ちゃんねる(2ch.sc)是一個網址以「http://***.2ch.sc」開頭的論壇網站,與曾經存在的2ちゃんねる(2ch.net)是不同的網站。
曾經存在的日本最大的網路論壇2ちゃんねる(2ch.net),在2014年左右的經營權爭議後,現在已經改名並更換網址(域名)為5ちゃんねる(5ch.net)。2ちゃんねる(2ch.net)的經營者西村博之先生在這場經營權爭議中失去了5ちゃんねる(5ch.net)的經營權,然後開設了「2ちゃんねる(2ch.sc)」。關於這個過程,以及2ちゃんねる(2ch.net)和5ちゃんねる(5ch.net)的區別,請參見下面的文章。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ifference-between-2ch-and-5ch[ja]
此外,更難以理解的是,即使看起來像是2ちゃんねる(2ch.sc)的「ログ速」等,即使網址(域名)是「2ch.sc」或「5ch.net」,也存在被稱為「複製網站」的網站群。這些網站並非2ちゃんねる(2ch.sc),其刪除請求的方法也與2ちゃんねる(2ch.sc)的情況不同。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lation-of-scraping-site-roundup-website[ja]
本文將解釋的是,不是5ちゃんねる(5ch.net)也不是複製網站,而是2ちゃんねる(2ch.sc)的刪除方法。
使用刪除請求討論串的情況
刪除用公告板與刪除指南
首先,本所來談談如何使用刪除請求討論串。
在2ch.sc(2ちゃんねる)內,存在著「刪除整理@2ch公告板」和「刪除請求@2ch公告板」兩個公告板,分別針對「一般刪除對象」和「重要刪除對象」。
此外,本所不接受郵寄、電話、電子郵件等非公告板的刪除請求。所有公告板都與其他2ch.sc(2ちゃんねる)公告板一樣,對公眾開放。也就是說,一旦提出刪除請求,「有刪除請求」這一事實將會被一般的2ch.sc(2ちゃんねる)用戶看到。
- 不符合2ch.sc(2ちゃんねる)規定的刪除請求格式
- 根據2ch.sc(2ちゃんねる)的刪除標準,明顯不會被刪除
如果你提出這樣的刪除請求,可能會引來2ch.sc(2ちゃんねる)用戶的吐槽,反而增加再次引發爭議的風險。如果你自己要提出刪除請求,應該先仔細閱讀刪除指南,
- 明確知道應該如何提出刪除請求
- 瞭解問題的帖子應該基於何種理由被刪除
然後再提出請求。
關於2ch.sc(2ちゃんねる)的刪除指南
2ch.sc(2ちゃんねる)的刪除指南相當複雜,雖然無法詳細解釋其全貌,但大致上,對於一般私人、名人、法人的處理方式有很大的差異。
一般私人的個人資訊等為刪除對象
在2ch.sc(2ちゃんねる)的定義中,個人被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第一類
http://info.2ch.sc/guide/adv.html#saku_guide [ja]
政治家、藝人、進行專業活動的人物、被判有罪的犯罪者
第二類
在與板塊主題相關的職業中可能產生責任問題的人物
銷售或提供著作物、創作物或活動以獲取報酬的人物
對外部造成某種損害的事件的當事人
第三類
不屬於上述兩種的所有人物
因此,對於這第三類,也就是說,既不是政治家等,也無前科關係,也不是同人作家等,完全意義上的一般私人,
- 進行個人識別的描述,攻擊目的的描述
- 電話號碼的描述
- 攻擊目的的電子郵件地址的描述
- 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隱私資訊
這些都被規定為刪除對象。關於嚴格的規則,請參考上述的刪除指南。
針對名人的文章較難被刪除
相對於此,如果屬於上述定義的一種或兩種情況,則需要相當嚴格的條件才能刪除。例如:
- 對於「已被判有罪的犯罪者」,公開的或具有信息價值的內容不會被刪除
- 對於同人作家等,包含「直接相關者或受害者的事實描述」的內容不會被刪除
就是這樣的情況。
然而,這僅僅是2ch.sc(2chan)自行訂定的刪除標準,並不意味著「不符合這些標準的文章在法律上也不能刪除」。例如:
- 逮捕或前科信息,如果滿足一定期間的經過等若干條件,則可以作為「侵犯了改正不受阻礙的利益」而被刪除
- 即使是同人作家等的情況,如果其「受害者的事實」是虛假的,則可以作為誹謗而被刪除
這就是法律上的結論。也就是說,
- 在2ch.sc(2chan)的刪除指南上並未列為刪除對象,並且在刪除請求中不能刪除,但
- 在法律上是非法的,如果使用後述的臨時處理程序,則可以刪除
這就是存在的領域。關於逮捕文章或前科信息的刪除,本所在下面的文章中詳細描述。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lete-arrest-history[ja]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necessaryperiod-of-deletion-arrestarticle[ja]
法人、團體、公共機構原則上無法刪除
對於法人、團體、公共機構,也就是公司等非個人的情況,2ch.sc的刪除指南更為嚴格,原則上被視為放任不管。
對於法人和團體,雖然處理方式會因類別而異,但請理解原則上是放任不管。在社會和事件類別中,批評、誹謗、在網路上公開的信息,以及來源不明的網路外數據,都將被放任不管。
https://info.2ch.sc/guide/adv.html#saku_guide[ja]
在其他類別中,如果與討論板的主題有關,並且有客觀的問題提出、包含公益性的信息、該法人或公司與對外有影響的事件有關等情況,也將被放任不管。在學問類別中,本所將嚴格進行這種判定。
這個標準可以說是相當嚴格。例如,所謂的黑心企業批評,只要其內容是虛假的,理論上應該可以作為名譽毀損實際上被刪除,但如上所述,2ch.sc原則上是放任不管,因此即使提出刪除請求,基本上也無法得到回應。對公司的誹謗,幾乎無法使用刪除請求這種方法,從一開始就只能考慮使用下述的臨時處理程序。
關於黑心企業的批評是否構成名譽毀損,以及是否可以通過臨時處理程序刪除,本所在下面的文章中有詳細的說明。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black-companies-dafamation[ja]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illegal-posting-black-companies-in5ch[ja]
透過法院臨時處置程序進行刪除的情況
臨時處分非常迅速
如上所述,在2ch.sc(2chan)上,存在著雖然內容違法且理論上可以刪除,但在刪除請求討論串中卻無法刪除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本所只能透過法院進行刪除。
不僅限於2ch.sc(2chan),一般來說,透過法院進行的刪除程序可以通過臨時處分而非訴訟來實現。臨時處分的優點是,相比訴訟,其進行速度非常迅速。
訴訟需要完成書面(起訴狀)並提起訴訟,首次開庭日期約在一個月後,開庭日期間隔也約為一個月,開庭結束後到判決出爐也需要約一個月。因此,從委託律師到刪除完成,至少需要幾個月,如果拖延,可能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
相對而言,臨時處分只需完成書面(申請書)並提出申請,首次開庭日期可能在幾天到一週後,開庭日期間隔也只需約一週,開庭結束後到決定(與判決功能幾乎相同)出爐最快可能在次日。因此,從委託律師到刪除完成,如果順利的話,可能在一個月內完成,即使拖延,也只需2-3個月的時間。
「使用法院程序需要花費大量時間,並且與迅速消除損害的目標相去甚遠,因此並不現實」這種觀點通常是針對訴訟的,而臨時處分可以說是一種非常迅速的程序。
針對2ch.sc的臨時處分的特殊性
然而,對於2ch.sc的臨時處分,除非是日常處理這些程序的律師,否則可能會相當困難,需要各種專業知識。
獲取新加坡公司註冊
首先,一般來說,進行訴訟或臨時處分等法院程序時,需要將對方公司的公司註冊作為資格證明提交給法院。而2ch.sc被認為是由新加坡公司「PACKET MONSTER INC,PTE.LTD」運營(「被認為是」的含義將在後面說明)。因此,作為資格證明,需要新加坡公司「PACKET MONSTER INC,PTE.LTD」的公司註冊。
如果是日本國內的公司,其註冊可以在法務局獲得,至少律師日常會進行這種註冊獲取,那麼,新加坡公司的公司註冊應該如何獲取呢?這也是一種「專業知識」。順便說一句,新加坡公司的海外(日本)註冊獲取方法在過去幾年內也有所變化,如果不持續追蹤這些信息變化,就不會知道最新的註冊獲取方法,這就是其結構。
創建無審尋上訴書等上訴書
接下來,對2ch.sc進行臨時處分時,除了需要創建「為什麼該帖子可以說是違法的」「為什麼應該被刪除」等在刪除臨時處分中總是需要的文件外,還需要創建包含以下內容的上訴書,並將其證據(資料)一同提交:
- 國際法院管轄:儘管對方是海外公司,也就是新加坡公司,但為什麼日本法院應該負責其臨時處分的理由。
- 國內法院管轄:假設日本法院有國際法院管轄權,為什麼東京地方法院應該負責。2ch.sc的實質運營權在於「PACKET MONSTER INC,PTE.LTD」是一家空殼公司,現在仍在西村博之先生手中,由於西村博之先生在法國轉出前的地址在東京都內,因此應該承認東京地方法院有管轄權,這就是主張。
- 無審尋上訴:由於外國送達需要長時間,因此應該主張無審尋,也就是說,應該在不召喚「PACKET MONSTER INC,PTE.LTD」到法院的情況下進行臨時處分程序。
- 送達上訴:這是相當專業的,所以本所將省略。
- 資格證明書:新加坡公司的公司註冊是如何運作的,附上的註冊資料是正式的。
- 代表人缺席:這是相當專業的,但是,「PACKET MONSTER INC,PTE.LTD」的代表人至少在2019年12月時已經失去資格。儘管如此,仍應該進行臨時處分程序。
這些文件的創建非常專業。例如,網路上有一些網站會寫道,「對2ch.sc的刪除臨時處分,由於對方是海外公司,送達,也就是將文件和證據送給對方的程序需要時間,所以一定需要一段時間」,但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在對2ch.sc的刪除臨時處分中,如上所述,可以進行「無審尋上訴」,無需進行外國送達。雖然這是非常專業的,但在對2ch.sc的臨時處分中,需要大量的這種專業知識,如果缺少這些,法院可能不會接受程序,或者可能會浪費不必要的時間。
創建代表人缺席的上訴書
另外,順便說一句,上述的「代表人缺席」問題是在2019年出現的新問題。原則上,如果代表人失去資格,則不能對該公司進行臨時處分,但通過創建一定的主張的上訴書,可以避免這個問題。關於代表人缺席的上訴書,可能存在幾種模式,本所認為這些模式在從事風評管理的法律事務所之間共享,其中一種是本所事務所在這個問題出現後與外資事務所共同創建的。因此,2ch.sc的臨時處分的特殊性和解決這些問題的專業知識正在不斷更新。
若為違法貼文,則可刪除
雖然對2ch.sc(2chan)進行臨時處置的特點在於其特殊性和專業知識,但除此之外,刪除的可行性仍然遵循法律原則。如果該貼文確實違法,法院將允許刪除。
「違法」有幾種模式,其中最典型的是誹謗。簡單來說,
- 該貼文確實指的是自己或自己的公司(可識別性)
- 該貼文的內容具體(事實的陳述)
- 這對自己來說是負面的(社會評價下降)
- 內容是虛假的(非真實性)
當滿足上述條件時,誹謗就成立了。誹謗的要件實際上更為複雜,本所將在另一篇文章中詳細說明。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ja]
此外,侵犯隱私和侵犯名譽感情也是在對2ch.sc(2chan)進行臨時處置時常用的違法主張。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ivacy-invasion[ja]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and-infringement-of-self-esteem[ja]
只要有專業知識,刪除並不困難
針對2ch.sc(2chan)的臨時處置,如本所之前所述,需要的專業知識和特殊性較多,因此常被認為「困難」。然而,對於具有這些專業知識的法律事務所來說,實際上,與其他網站相比,往往有更多的情況是難度較低。2ch.sc的臨時處置,如上所述,可以進行無審尋,也就是說,可以在不召喚2ch.sc經營者的代理律師到法院的情況下進行。具體來說,
- 一般網站的刪除臨時處置:要求刪除的一方和網站經營者的律師互相提出「違法的主張和證據」和「不違法的主張和證據」,然後法院根據雙方的主張和證據做出判斷。
- 2ch.sc的刪除臨時處置:只有要求刪除的一方提出「違法的主張和證據」,然後由法院做出判斷。
這就是其結構。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即使是無違法性的帖子,法院也會認定為違法。然而,確實,對方沒有提出反駁或證據,一般來說,對於要求刪除的一方是有利的。此外,一般來說,因為對方要進行反駁,所以需要再反駁,因此需要一段時間才能解決,這種情況很多,而對方不進行反駁的2ch.sc的臨時處置,與其他網站的臨時處置相比,往往可以在短時間內結束。
前述的「專業知識」基本上是「針對2ch.sc的一般臨時處置的專業知識」,並且是「日常處理2ch.sc的臨時處置的法律事務所應該具備的」。向這樣的事務所提出請求會更快,並且不會因為可以用「專業知識」解決的問題而失敗,也不會在這些部分浪費不必要的工時,因此,最終可能更能控制成本。
將刪除決定上傳至刪除請求討論串並進行刪除
一般來說,「決定」在審判中扮演著類似「判決」的角色,這就是所謂的「臨時處分」。將法院發出的「臨時處分決定」書面掃描成PDF,並上傳至2ch.sc(2chan)的刪除專用討論板,就可以進行相關文章的刪除。換句話說,例如對法人的誹謗中傷,雖然在刪除指南中原則上是「放任不管」,但如果法院發出了刪除的臨時處分決定,只要適當地上傳該書面,就可以獲得刪除。
另外,不使用臨時處分程序的刪除請求,以及上傳臨時處分決定來要求刪除的情況,刪除請求都有形式上的規則需要遵守。即使取得了刪除的臨時處分決定,如果不遵守這些規則,也可能會被忽視,因此需要特別注意。
總結
如上所述,2ch.sc(2ちゃんねる)的帖子刪除,無論是使用刪除專用的討論板,還是使用稱為臨時處分的法院程序,都有其獨特且強烈的特性,如果沒有相關的專業知識,刪除的過程可能會相當困難。然而,換句話說,特別是通過臨時處分程序進行的刪除,只要有專業知識,就有可能實現,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比其他網站更容易操作,且可以在短時間內完成。
不要輕易地認為2ch.sc(2ちゃんねる)的帖子刪除困難,近乎不可能,或者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相反,向具有這些專業知識的法律事務所諮詢一次,可能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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