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被害對策的前提:解釋網路上的負面文章的精審方法
若要清除過去公司的不祥事、網路炎上事件、逮捕或前科等相關的網頁,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將所有這些負面網頁和帖子列出來,確保沒有遺漏」。如果無法列出這些清單,就無法在查看整體內容的同時進行聲譽風險管理,例如,對於應該一次就能解決的臨時處分或訴訟等法院程序,由於遺漏而需要進行第二次,這樣的風險也存在。
然而,將網路上所有關於某一事實(例如公司的不祥事、網路炎上事件、逮捕或前科)的網頁和帖子全部列出來,絕對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這部分需要高度的專業知識,如果沒有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巧,則無法完成。
Monolith法律事務所是一家專門從事聲譽風險管理的法律事務所,擁有前IT工程師的首席律師和專門進行網路研究的員工。接下來,本所將解釋網路研究應該如何進行。
Google搜尋結果及其限制是什麼?
進行網路研究的基本工具,無疑是Google搜尋。然而,使用Google搜尋你想找的關鍵字,例如在尋找有關刪除逮捕文章的情況下,你可能會搜尋「自己的姓名 逮捕」這樣的關鍵字,但是在搜尋結果中,有三個方面的限制。
成為Google搜尋對象的網頁
在網際網路上,存在著「無數」的網頁。網際網路上的總網頁數量在理論上是無法測量的,但有一種說法是,目前「網站」的數量約為18億。
由於一個網站內有多個網頁,所以網頁的數量遠超過網站的數量。
而Google搜尋,簡單來說,就是:
- Google的機器人(Googlebot)在網際網路上進行掃描,從已知的網頁中追蹤連結,發現新的網頁
- 瞭解該頁面的內容(索引登錄)
- 當該頁面包含的關鍵字被搜尋時,將該頁面顯示在搜尋結果中
這就是其運作機制。我想說的是,Google搜尋顯示的只是「Google已經進行索引登錄的網頁」,而不是「所有的網頁」。也就是說,只要使用Google搜尋,就無法找到「Google尚未進行索引登錄的網頁」,更不用說,世界上不存在一種方法可以完全無遺漏地搜尋網際網路上的所有網頁。
「相似」的網頁將從搜尋結果中排除
Google並不會將「所有包含搜尋關鍵字的已經索引登記的網頁」都顯示在搜尋結果中。這是您在正常使用Google搜尋時可能會注意到的情況。在搜尋結果的最後一頁,會顯示「為了顯示最準確的搜尋結果,已排除與上述○項相似的頁面。」
例如,
- 某則新聞在主流新聞網站上首次發布
- 該新聞文章被轉載到新聞彙總服務等
- 也被轉載到個人網站等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相同內容的頁面充斥搜尋結果,對用戶來說會很不方便,因此,Google會自動從搜尋結果中排除「相似」的頁面,如上述情況的2和3。
然而,這並不一定是「易於使用」的設計,特別是當您想要「清除所有的謠言損害頁面」時。例如,如果上述的「某則新聞」是關於您過去的逮捕記錄,
只有「1.主流新聞網站的首次發布文章」顯示在搜尋結果中,所以您只刪除了那個頁面,但是一旦1被刪除,「2.新聞彙總服務上的轉載文章」就會出現在Google搜尋結果中
這種情況是可能發生的。
對於這個問題,雖然只需點擊上述顯示中的「如果要顯示所有搜尋結果,請從這裡重新搜尋」部分即可,但如果您不知道這個設計或功能,就有可能「錯過」謠言損害頁面。
同一網站內顯示的文章數量有上限
此外,Google對於從一個網站內顯示的搜尋結果頁數設定了上限。這個規定有些複雜,但簡單來說,「從同一網站內顯示的最大頁數是2頁」。
換句話說,例如,假設在Yahoo!知識+中,有一家公司或個人的名字出現在5個問答中,即使在Google中搜尋該公司或個人的名字,顯示的搜尋結果中,Yahoo!知識+的頁面最多只有2頁。討論板等也是同樣的情況,即使有5個包含某個關鍵字的5ch(日本網路論壇)主題,Google的搜尋結果中最多只會顯示2個。另外,例如,如果一個人有以下的情況:
- 被逮捕的文章
- 再次被逮捕的文章
- 接受有罪判決的文章
如果這3篇文章都存在於同一個新聞網站上,至少有一篇(3-2=1)不會顯示在Google的搜尋結果中。
當搜尋某個關鍵字時,如果同一個網站(例如Yahoo!知識+,特定的討論板,特定的新聞網站等)的頁面大量出現在搜尋結果中,對於用戶來說會很不方便,因此Google設定了這樣的規定。
然而,這個規定對於「想要一掃所有的負面評價頁面」的情況來說,並不一定「好用」。
例如,如果你想要透過法院程序刪除Yahoo!知識+中的負面問答,並且在查看Google搜尋結果後判斷「只有2個目標」並開始進行程序,那麼在成功刪除後,剩下的3個(5-2=3)中的某一個可能會出現在搜尋結果中。
使用「搜尋運算式」進行高級Google搜尋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中,特別是第三個問題,本所需要使用Google的「搜尋運算式」功能。
確實,Google對於「從整個網路中搜尋包含該關鍵字的頁面」的功能(全球搜尋)設定了「每個網站基本上限為2頁」的上限。但是,如果使用「關鍵字 site:目標網站的URL」的「搜尋運算式」,
- 只對指定的目標網站內的文章進行搜尋
- 該搜尋結果沒有「每個網站基本上限為2頁」的上限
就可以進行這樣的搜尋。
「搜尋運算式」實際上更為複雜,也存在用於解決上述其他問題的搜尋運算式。
特定網站的特殊搜尋手段
例如,Yahoo!知識+具有獨特的搜尋功能。
這種搜尋並非「Google(偶然)索引註冊的網頁」,而是「直接由Yahoo!知識+的搜尋程式搜尋Yahoo!知識+內部資料庫的結果」,因此,它解決了本所最初提到的「Google尚未索引註冊的網頁也存在」的問題。「只要使用Yahoo!知識+的搜尋功能,就可以找到所有Yahoo!知識+內的頁面,不會漏掉任何一個」。
也就是說,
關於某一事實(公司的不祥事、個人的逮捕等),至少在全球搜尋中發現了Yahoo!知識+的頁面,使用Yahoo!知識+的內部搜尋功能,而不是使用「site:」的搜尋式,可以進行無遺漏的列表。
這就是本所要說的。
這同樣適用於Twitter等。由於Twitter的服務性質,關於話題性事實(公司的不祥事、個人的逮捕等)的推文往往存在多個。這些推文並不一定全部都被Google索引註冊,至少並不是所有的都會在全球搜尋中顯示。
「1件」刪除對象的計數方法
適當的列表和「URL」的關係
到目前為止,本所已經討論了「使用Google搜索等方式,盡可能多地找出網頁(URL)」的方法,但是,並不是說只要能列出越多就越好。因為刪除請求的對象並不一定以「URL」為單位。
5ch的情況
這是特別針對論壇類型的網站(如5ch或其複製網站等,以及其他論壇類型的網站)的情況,可能會出現的問題。
例如,如果在Google中使用「site:5ch.net」的搜索表達式,也就是從5ch中搜索某個關鍵字,可能會出現以下類型的URL作為搜索結果。
- ○○○.5ch.net/test/read.cgi/○○/○○○○/40
- ○○○.5ch.net/test/read.cgi/○○/○○○○/1-100
- ○○○.5ch.net/test/read.cgi/○○/○○○○/30-
5ch的特點是:
- 在線程的URL後面寫上回應號碼,就可以只顯示該回應
- 在線程的URL後面寫上「A-B」這樣的回應號碼範圍,就可以只顯示該範圍的回應
- 在線程的URL後面寫上「A-」這樣的回應號碼起點和「-」,就可以顯示該回應之後的所有回應
也就是說,只要在回應號碼40的回應中寫入該關鍵字,就會有各種URL(的網頁)在「搜索結果」中顯示。
然而,對於論壇類型的網站進行刪除請求時,請求對象的單位至少原則上是「回應」。因此,如果你想刪除回應號碼40的回應,簡單來說,只需要提取
- ○○○.5ch.net/test/read.cgi/○○/○○○○/40
這樣的URL就可以了,後兩者不需要列出。
5ch複製網站・彙總網站的情況
再者,更複雜的是,即使是同樣的5ch(系列),在其複製網站或「彙總網站」的情況下,根據網站的不同,刪除請求的單位可能不是「回應」,而是「頁面(線程)」。「哪個網站的刪除請求對象是什麼」完全屬於「專業知識」的範疇。
因此,
- 對法律刪除請求單位的理解
- 對某個網站的URL規範(例如5ch有上述的複雜規則)的理解
如果沒有這些,那麼「在查看搜索結果的同時列出刪除對象」這件事本身就會變得困難。
非開放網路的搜尋
到目前為止,本所已經介紹了Google可能進行索引註冊的網站,但是,
- Google確定不會進行索引註冊的網站
- 但是作為聲譽風險管理,應該考慮作為刪除請求的對象
這樣的網站群也存在。
Google在上述規定中,只將任何人都可以查看的網站(開放網路)作為搜尋對象。然而,例如,這個世界上也存在「可以一次搜尋並閱讀新聞文章的過去文章的付費(因此,如果不註冊用戶或登錄,就無法查看)網路服務」。
例如,在刪除逮捕文章的情況下,也需要對上述的新聞數據庫網站進行詳細審查。因為許多調查公司或個人信用的公司都使用上述的新聞數據庫網站。
關於新聞數據庫網站的詳細解釋,請參見下面的文章。
總結
如上所述,「在網路上,列出風評損害對策的刪除請求對象」是一項需要高度專業性的工作。本所的事務所在接受風評損害對策的委託時,會進行上述的對象文章列出工作,這項工作需要IT和網路相關的專業知識。
在網路上的風評損害對策中,頁面(或討論版回應)的刪除是只有律師才能進行的工作。
然而,另一方面,這種列出工作,主要需要IT和網路知識,如本文所述,這是一項需要高度專業性的工作。這就是為什麼應該委託具有IT和網路相關高度專業性的法律事務所來進行風評損害對策的一個重要原因。雖然這可能有些重複,但如果上述的列出工作不夠嚴謹,則可能會出現以下問題:
- 即使清除了列出的頁面,也可能會出現在列出時未顯示在全球搜尋結果中的其他頁面,需要進行額外的刪除,這將導致最初的預算計算大幅出錯
- 對於法院程序,本來只需要一次,但可能需要兩次或三次,這將需要過高的費用
- 可能未注意到新聞數據庫網站等開放網路以外的頁面的存在,例如「因為被搜尋到逮捕文章而影響就業」等「問題」無法得到解決
這就是可能出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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