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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ch論壇中的「詐欺業務妨礙罪」與「威力業務妨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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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ch論壇中的「詐欺業務妨礙罪」與「威力業務妨礙罪」

2ちゃんねる是日本最大的匿名電子公告板,但隨著其規模的擴大,各種人群開始發表帖子,使其成為了集結大量含有誹謗中傷性質的帖子和主題的公告板。

威脅和犯罪預告的帖子也很多,因各種罪名而被逮捕或送交檢察機關的情況層出不窮。

如果在2ちゃんねる上不慎發表帖子,可能會因各種罪名而受到追問。在這裡,本所將以實例來解釋在2ちゃんねる上發表帖子可能會涉及的兩種罪名,即日本《偽計業務妨害罪》和《威力業務妨害罪》。

輕罪與妨害業務罪

即使沒有犯罪發生,卻向警察報案,好像有火災一樣向消防局報案,或者向主辦者報告妨礙音樂會的行為。這些行為過去被視為輕罪並進行處理。

日本的輕罪法是針對輕微的秩序違反行為,規定拘留(1天以上,不超過30天的身體拘束)或罰款(1000日元以上,不超過1萬日元的金錢徵收)的法律。只要進行了法條中規定的33種行為中的任何一種,就被視為犯罪。

輕罪法的第1條規定:

「符合下列各項的人,將其拘留或罰款」

輕罪法第1條

其中包括「向公務員報告虛構的犯罪或災害事實的人」(第1條第16項)和「以惡作劇等方式妨礙他人業務的人」(第1條第31項)等33種行為。過去,本所使用這個輕罪法來對付做出虛假報告的人。

然而,近年來,這些行為越來越被視為刑法上的犯罪,即妨害業務罪,並以此進行處理。即使沒有犯罪發生,卻向警察報案的行為,不再被視為輕罪,而是被視為妨害業務罪,並受到更嚴厲的懲罰(不超過3年的有期徒刑或不超過50萬日元的罰金)。

對警察的業務妨礙罪

這種嚴懲的背景是全球的恐怖主義進行以及隨之而來的警備強化和擴大。如果有人虛假報告在大量人群聚集的車站等地方安裝了炸彈,警察就必須部署大規模的警備體系。鐵路公司也被要求協助這種警備,例如檢查垃圾箱,暫時關閉票閘門,這將對業務造成重大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因為威脅鐵路公司的業務而構成強制業務妨礙罪。

另外,對警察來說,如果有人妨礙他們的公務,可能會構成公務執行妨礙罪。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本所是否可以說他們“妨礙”了公務執行呢?如果報告是假的,對警察來說,他們可能會覺得白費力氣,但是由於虛假報告而進行的警備活動仍然是警備活動,並沒有被妨礙。因此,本所可以說,由於虛假報告而構成的公務執行妨礙罪並不成立。

對警察的詐欺業務妨礙罪

那麼,對警察的詐欺業務妨礙罪是否成立呢?有一個關於在論壇上發布虛假犯罪預告是否違反日本《輕罪法》第一條第31項,還是構成對警察的詐欺業務妨礙罪的訴訟。

2008年7月26日(平成20年),有人在論壇上發布了「從今天開始,一週內將在土浦站實施無差別殺人」的帖子,土浦警察於次日早上7點左右至28日下午7點左右,出動了8名警察。

在一審中,被認定為對警察的詐欺業務妨礙罪成立,但辯護方以日本《輕罪法》第一條第31項的「惡作劇等」為由提出上訴。

對此,二審駁回了上訴。以下,讓本所來看看判決的要旨。

對於「虛假犯罪預告」,

「在警察方面,除非能立即看穿其虛假,否則將不得不對此進行無謂的出動和警戒」,並認為「如果沒有虛假報告,原本應該執行的警察公務(業務)將被妨礙(使執行變得困難)」

東京高等法院2009年3月12日(平成21年)判決)

此外,對於這次的帖子,評價為「重大犯罪的預告」,

「考慮到警察被通報,警察被迫採取相應的對策等情況,被告人的本案行為,其違法性高,並非惡作劇等,而是詐欺」

東京高等法院2009年3月12日(平成21年)判決)

因此,認定為詐欺業務妨礙罪。

偽計業務妨害罪與威力業務妨害罪

偽計業務妨害罪是一種成立範疇非常廣泛的犯罪,其在日本刑法第233條(Japanese Penal Code Article 233)中有所規定。

散播虛假的謠言,或者使用偽計,損害他人的信譽,或者妨礙其業務的人,將被處以不超過3年的有期徒刑或不超過50萬日元的罰金。

日本刑法第233條(Japanese Penal Code Article 233)

散播虛假的謠言並損害他人的信譽的人,將被視為犯了信譽毀損罪,而使用偽計妨礙他人業務的人,將被視為犯了偽計業務妨害罪。

威力業務妨害罪則在日本刑法第234條(Japanese Penal Code Article 234)中有所規定。

使用威力妨礙他人業務的人,也將按照前條的規定處理。

日本刑法第234條(Japanese Penal Code Article 234)

也就是說,這是一種由「使用威力」、「妨礙業務」這三個構成要件組成的犯罪。關於偽計業務妨害罪和威力業務妨害罪,本所在下面的文章中進行了詳細的解釋。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netslander-against-companies

業務妨害罪並非親告罪

最後,本所需要指出一個重要的事實。在網路上最為人所知的誹謗罪行,就是日本的名譽毀損罪。在網路上進行誹謗中傷可能會觸犯日本的名譽毀損罪,並且業務妨害罪也常常同時成立。

與日本的名譽毀損罪不同,業務妨害罪並非親告罪。

由於日本的名譽毀損罪是親告罪,除非受害者提出刑事告訴,否則不會發生逮捕等情況。然而,業務妨害罪,無論是偽計業務妨害罪還是威力業務妨害罪,都是非親告罪,即使沒有人提出刑事告訴,也有可能被逮捕和起訴。

在這裡,很多人會產生誤解,即使是非親告罪,受害者也可以提出告訴。即使是非親告罪的業務妨害罪,受害者也可以告訴犯罪者,如果受害者提出刑事告訴,可能會使嫌疑人的情況變得更糟,可能會受到更重的懲罰。

總結

如果您認為某篇文章對您的業務造成了妨礙,您應該向律師諮詢,並向警方提交受害報告或起訴狀。一旦接受了受害報告,警方將進行調查,並可能逮捕或起訴嫌疑人。如果您不幸在2ch等地方發表了可能構成業務妨礙罪的文章,您應立即向律師諮詢。如果是初犯且對社會的影響不大,往往可以只處以罰金,但這仍然會留下前科。為了避免留下前科,您必須爭取不起訴。因此,您應該向經驗豐富的律師諮詢,並迅速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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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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