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報導與前科資訊的刪除在令和4年(2022年)的最高法院判決中變得更容易了嗎?
在網路上的逮捕報導或犯罪記錄,被視為所謂的「數位刺青」的典型例子,關於其刪除的問題,已經引發了許多的訴訟和臨時處分。而且,傳統上,要刪除逮捕報導或犯罪記錄,一直被認為需要達到所謂的「明確要件」等門檻。
然而,於2022年(令和4年)6月24日,日本最高法院對於一直被持續在Twitter上發布的逮捕報導的刪除問題,做出了與以往不同(也可以這麼解釋)的判決。因此,本所可以認為,即使是過去被認為無法刪除的逮捕報導或犯罪記錄,現在也有可能被刪除。
本文將根據2022年(令和4年)6月24日的日本最高法院判決,解釋在Twitter或其他網站上刪除逮捕報導或犯罪記錄所需要達到的條件。
Twitter上的逮捕信息推文被刪除引發問題
Twitter的特性是可以輕鬆地以140個字元發布(推文)當天的事件等,因此,對於新聞網站等發布的逮捕文章等,往往會有「輕鬆」的發布。
2022年(令和4年)6月24日的最高法院判決也針對了這種情況,即根據在逮捕當天發布的新聞網站文章的推文。
上訴人(原告)被逮捕的事實(以下稱為「本案事實」)在逮捕當天被報導,該文章被多家新聞機構的網站發布。同日,Twitter上的不詳姓名者等的帳戶發布了本案的各種推文。本案的各種推文都是轉載上述新聞文章的一部分以指出本案事實,除一個外,都設置了轉載的新聞文章的網頁鏈接。另外,新聞機構的網站上,被轉載到本案各推文的新聞文章都已被刪除。
2022年(令和4年)6月24日最高法院判決 ※「(原告)」是筆者的註記
如判決所述,新聞網站的文章經常會在一段時間後自動被刪除,但是基於該文章的推文會繼續留在Twitter上。這可能是逮捕文章作為「數字紋身」的重大問題。
令和4年(2022年)最高法院判決的判斷方式
而引起關注的是,最高法院判決考慮了以下兩點:
- 要求刪除的一方(被公開逮捕文章的人)的法律利益(即不公開逮捕信息,這是刪除推文的理由)
- 繼續將推文供一般閱覽的理由(即應保留推文的理由)
最高法院「簡單地」比較這兩點,並判斷如果前者超過後者,則應該進行刪除。
實際上,關於這一點,平成29年(2017年),最高法院在處理Google搜索結果中的逮捕文章信息刪除問題時,進行了類似的比較,並判斷只有在前者「明顯」超過後者的情況下,才允許刪除。
然而,令和4年(2022年)的判決明確表示不採用這個「明顯」的要求,如下所述:
原審(高等法院判決)認為,上訴人(原告)只有在其法律利益明顯優於被上訴人(Twitter公司)時,才能要求被上訴人(Twitter公司)刪除相關推文。然而,即使考慮到被上訴人(Twitter公司)向Twitter用戶提供的服務內容和Twitter的使用實際情況,也不能這樣解釋。
令和4年6月24日最高法院判決 ※()內為筆者註記
也就是說,
- 平成29年(2017年)的決定:只有在「刪除推文的理由 >> 保留推文的理由」的情況下才刪除
- 令和4年(2022年)的判決:只要「刪除推文的理由 > 保留推文的理由」就應刪除
換句話說,「明顯」這個要求在令和4年(2022年)的判決中被認為是不必要的。
關於平成29年(2017年)的決定以及之前的逮捕文章和犯罪記錄刪除案例,本所在下面的文章中進行了詳細解釋。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lete-arrest-history[ja]
不考慮實名報導的必要性的判斷?
此外,關於「刪除推文的理由」該如何具體判斷,令和4年(2022年)最高法院的判決指出,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 逮捕報導的性質和內容
- 逮捕報導傳達逮捕事實的範圍,以及本人所遭受的具體損害程度
- 本人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力
- 逮捕報導的目的和意義
- 逮捕報導發布時的社會狀況和其後的變化
這是他們的說法。
上訴人(原告)認為,由於本案各推文侵犯了上訴人的隱私,因此,對於繼續運營Twitter並將本案各推文提供給公眾閱覽的被上訴人(Twitter公司),基於人格權,是否可以要求刪除本案各推文,應該根據本案事實的性質和內容,本案各推文傳達本案事實的範圍和上訴人(原告)所遭受的具體損害程度,上訴人(原告)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力,本案各推文的目的和意義,本案各推文發布時的社會狀況和其後的變化等,比較衡量上訴人(原告)不公開本案事實的法律利益和繼續提供本案各推文給公眾閱覽的理由的各種情況來判斷。因此,如果結果是上訴人(原告)不公開本案事實的法律利益優於繼續提供本案各推文給公眾閱覽的理由,則應認為可以要求刪除本案各推文。
令和4年6月24日最高法院判決 ※()內是筆者的註記
與平成29年(2017年)最高法院的決定相比,這次並未考慮「在文章中需要寫明本名」這一要素。
換句話說,簡單來讀,
- 平成29年決定:在「有理由應該寫明本名的情況」下,不承認刪除
- 令和4年判決:不考慮「需要寫明本名的理由」,而是根據其他因素承認刪除
這樣的變化存在,也就是說,與平成29年的決定相比,要求刪除的門檻已經降低,這是可以考慮的。
在令和4年(2022年)的判決中,刪除逮捕文章是否變得容易?
例如,在「某個人的地址和姓名等信息在網上被公開」這種一般的隱私侵權案件中,基本上,如果「刪除的理由 > 保留的理由」,則可以認可刪除。對於這一點,平成29年(2017年)的決定僅對逮捕文章添加了「明確」的要求,這一點一直以來都有疑問的聲音,令和4年(2022年)的判決對此表示「不需要明確」,因此引起了關注。
另外,以下可能存在贊成和反對的意見,但即使在社會關注的事件中,嫌疑人被逮捕的信息本身有保留的價值,但對於「真實姓名」的信息,
- 考慮其他因素(從上述的「逮捕文章的性質和內容」到「社會狀況和其後的變化」的各個因素)的情況下,應該刪除
- 即使如此,仍應該繼續公開真實姓名,應該保留的情況
這是什麼樣的情況呢?對於「應該記錄真實姓名的理由」,本所認為沒有必要單獨考慮上述的各個因素。
令和4年(2022年)的判決,認可了以前無法刪除的逮捕文章和前科信息的刪除可能性,這是值得關注的。
尚待解決的問題
刪除搜尋結果的門檻仍然高嗎?
平成29年(2017年)的決定與令和4年(2022年)的判決之間,存在以下的案例差異:
- 平成29年決定:在要求Google刪除搜尋結果的案例中,討論了搜尋引擎在「現代社會中作為網路信息流通基礎的重要角色」,並添加了「明顯」的要求
- 令和4年判決:該案例要求刪除Twitter上的推文
因此,根據令和4年的判決,目前最高法院可能認為:
- Twitter(或其他一般網站)的情況:不需要「明顯」的要求
- 要求刪除搜尋引擎的搜尋結果:(由於其重要角色)需要「明顯」的要求
關於刪除搜尋結果的一般論述和平成29年決定的裁判例等,本所在下面的文章中詳細解釋。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request-deletion-google-search[ja]
搜尋引擎的「保護」是否必要?
搜尋引擎的搜尋結果,原則上,如果原始頁面(或Twitter上的推文)被刪除,則在一段時間後也會被刪除。
從實務角度來說,「仍然需要要求刪除搜尋結果的情況」可能是「在海外伺服器上的匿名網站上發布的信息被搜尋引擎檢索到」等情況,
- 要求刪除原始頁面可能在法律上或事實上不可能,因為日本法院的權限(被稱為國際司法管轄)或該伺服器等是否會遵守日本法院的決定(執行的現實性)的問題
- 只要求刪除搜尋結果,則可以通過日本法院實現(可能)
這種情況很常見。典型的情況是:
- 原本,有關逮捕文章的信息被發布在許多頁面上,自然地,這些頁面也顯示在Google的搜尋結果中
- 專業的律師與每個頁面的伺服器運營者進行談判,大部分頁面都同意刪除頁面本身,因此自然地從搜尋引擎的搜尋結果中消失
- 但是,對於一部分位於海外伺服器上的匿名網站,由於不存在可以進行談判或訴訟的對象,因此無法要求刪除頁面本身
- 因此,不得不將搜尋引擎作為對手,要求刪除搜尋結果,而不是刪除頁面
這就是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應該由於其社會角色而更強烈地保護搜尋引擎,這是一個值得質疑的問題。換句話說,在上述情況下,該判決至少在結果上只是保護了「海外伺服器上的匿名網站(的搜尋結果)」。
總結
儘管令和4年(2022年)的判決,如上所述,留下了「對於搜尋引擎的情況會如何?」的疑問,但本所仍然認為,這適用於Twitter和其他各種網站上發布的逮捕文章和犯罪記錄信息。以前被認為無法刪除的逮捕文章和犯罪記錄,由於這次的最高法院判決,可能已經可以被刪除了。
您可以在這裡[ja](日本法院網站)閱讀這次判決的全文。
當事務所提供的對策介紹
Monolith法律事務所是一家在IT,特別是互聯網和法律兩方面具有高度專業性的法律事務所。近年來,網路上擴散的逮捕報導等可能會引發誹謗中傷等問題。這些誹謗中傷等問題作為「數位刺青」,可能會帶來嚴重的損害。本所事務所提供了針對「數位刺青」的對策解決方案。詳細內容已在下面的文章中說明。
Category: 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