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經營等相關顧問合約時的檢查要點
近年,由於商業環境變化劇烈,公司在進行業務時希望能從外部專業人才那裡獲得建議,並將其應用於經營管理,這種需求正在增加。最近,越來越多的公司以顧問的形式聘請曾在企業一線工作的人才,並將其應用於經營管理。因此,本次本所將解釋公司與專業人才之間簽訂有關經營等事項的顧問合約時,顧問合約書的相關事項。
何謂顧問合約
顧問合約,是指為了獲得專業意見以協助公司的經營或技術面向而訂立的合約。從法律性質來看,這種合約與所謂的業務委託合約性質相同,即公司委託專家提供建議等業務,專家接受這項委託。然而,一般的業務委託合約並不一定要求接受委託的一方是專家,但顧問合約則是專門尋求具有專業知識的人提供建議。
作為顧問合約簽訂的對象,傳統上多數是為了獲得經營或會計、財務諮詢而與公認會計師、稅務師、經營顧問等人簽訂顧問合約。除此之外,如同前文所述,近年來也有越來越多的情況是與雖然沒有經營顧問的頭銜,但卻有著長期在業界一線活躍經歷的人簽訂顧問合約,以獲得在營業方面的建議。
顧問合約的法律性質
顧問合約在法律上是業務委託合約的一種。業務委託合約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承攬型,要求達到合約上規定的一定結果,如交付成果物等,作為報酬發生的條件;另一種是準委任型,雖然不保證結果的實現,但有義務盡最大努力實現結果。在顧問合約中,通常的業務內容是提供針對實現經營成果指標(KPI)的建議。實施具體措施以實現成果指標是由接受顧問建議的管理層負責的事項,因此顧問本身並不保證成果指標的實現。因此,顧問合約的法律性質可以說是準委任型。在準委任型的顧問合約中,業務內容通常如下所述。在此,甲方指的是委託人,乙方指的是顧問。
第〇條(業務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的〇〇進行諮詢並提供建議,乙方接受此項委託。
此外,關於報酬的發生,由於不像承攬型那樣要求實現結果作為條件,因此通常會以顧問費等名義接受每月固定金額的支付,如下所述。
第〇條(報酬)
甲方將向乙方支付顧問費,每月金額為●萬日元(不含消費稅),並於每月末日前支付給乙方。
關於業務委託合約的一般情況,本所在下面的文章中進行了詳細解釋。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regulation-of-outsourcing-contract[ja]
顧問合約中的重要要點
以下,本所將介紹顧問合約中重要條款的具體條款案例,並解釋在每個條款中需要確認的要點。在條款案例中,“甲方”指的是委託人,“乙方”指的是顧問。
關於業務內容的條款
第〇條(業務內容)
1.甲方將委託乙方作為其顧問,回答與甲方的業務相關的諮詢以及執行甲方乙方間達成一致的其他業務(以下稱為“本案業務”),乙方接受此委託。
2.為了完成本案業務,乙方應每月一次,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進行諮詢。
在顧問合約中,最重要的條款就是關於業務內容的條款。業務內容通常是按照第一項條款案例中的方式抽象地定義,然後在具體業務發生時,每次在個別合約中確定業務內容。然而,如果你需要針對特定的項目,如申請行政補助金等,獲得建議,本所建議你在顧問合約本身中具體定義業務內容,而不是在個別合約中。
另外,個別合約通常是在基本合約的前提下,每次具體業務發生時,通過發訂單和請求書的交換來成立的。但在顧問合約中,通常是委託人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向顧問提出諮詢,顧問回覆同意或拒絕,從而達成合約。第二項條款案例是規定顧問需要定期提供有關接受委託業務的建議。
例如,在經營諮詢等方面,需要定期測量效果,並根據此來考慮下一步的措施。因此,需要事先在顧問合約中規定定期接受諮詢。相對於這種情況,對於業務發生時根據需要進行諮詢的顧問合約,不需要像第二項條款案例那樣的定期諮詢條款。因此,第二項條款案例是否需要,完全取決於顧問合約的目的。
關於報酬的條款
第〇條(報酬)
1.甲方方應向乙方方支付顧問費用,每月金額為●萬日元(不含消費稅),並於每月末日前匯款至乙方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方負擔。
2.前項的顧問費用是對於每月最多●小時的工作的報酬。
3.若預計本項業務所需時間將超過前項所述,乙方方應事先通知甲方方。若當月的工作時間超過前項所述,且乙方方已事先通知甲方方,則超過部分的報酬為每小時金●萬日元。
4.本項業務的執行通常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方負擔。若乙方方支付了特殊費用,只有在甲方方事先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方才能向甲方方請求支付。
對於顧問業務,通常會像條款草案第1項那樣,以「每月固定金額」的方式支付報酬。這是因為顧問合約的前提是持續提供建議。然而,如果某個月份的工作量過大,並且仍在月度報酬範圍內,則工作內容與報酬之間的平衡將無法維持。因此,為了應對這種突發性的工作量增加,可能會像條款草案第2項和第3項那樣,設定一個條款,如果超過一個月的預計工作時間,則可以請求超額費用。作為顧問方,需要注意的是,為了請求超額費用,必須事先計算工作時間。
因此,如果作為顧問方,預計工作量的突發性增加難以預測,且時間管理費時,則可以選擇不設置超額費用的條款,而是設定一個有一定餘裕的月度報酬。此外,對於超額費用的請求,由於客戶方從外部看不到時間計算的合理性,因此容易與客戶發生糾紛,這一點需要理解。因此,如果在具體業務中可能需要請求超額費用,則需要考慮事先與客戶進行諮詢。條款草案第3項是一項規定,要求超額費用的請求必須事先通知客戶。
另外,如果客戶方希望避免因時間收費而導致報酬超出預期,則可以事先要求顧問估計所需時間,並提供上限預算。條款草案的第4項是關於業務執行所需的交通費、通信費等費用負擔的條款。在顧問合約中,業務執行通常不需要大量費用,因此不常向客戶請求費用。然而,如果為了完成被委託的業務而需要引入特殊系統等,預計會有特殊支出,則可能需要向客戶請求費用。條款草案第4項規定了只有在事先獲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要求客戶承擔特殊支出。實際上,如果出現這種特殊支出的情況,則需要事先與客戶共享費用明細等,並在顧問合約的條款中明確規定客戶承擔費用,或者另行製作合意書。
關於競業避止義務的條款
第〇條(競業避止義務)
乙方方在本合約有效期間內,僅在事先通知甲方方的情況下,才可以擔任與甲方方同類或競爭的第三方顧問,並且可以自行或讓第三方進行與本業務相似或競爭的業務。
特別是在涉及經營或業務的顧問情況下,作為委託人,您不希望自家的顧問也向競業他公司提供相同的建議。假設允許這種情況,可能會導致由於委託顧問而獲得的優勢無法維持,或者擔心業務秘密洩露。作為委託人,如果能夠加入關於競業避止義務的條款,那麼可以說是更好的。然而,作為顧問方,如果被禁止向競爭他公司提供任何業務,那麼收入來源將大幅受限。因此,除非提供相應的報酬,否則往往會被拒絕。
因此,關於競業避止義務應該施加何種限制,雙方需要考慮經濟合理性來判斷。
雙方的妥協方案可能是,如條款案所示,顧問在接受競業他公司的委託時,需要事先通知委託人。由於只需要通知,因此無需獲得委託人的同意,即使不考慮委託人的意願,也可以接受競爭他公司的委託。另一方面,作為委託人,您可以了解自家的顧問也在向競爭他公司提供建議。
關於業務秘密的洩露,雖然本文並未提及,但在合約中通常會規定關於保密義務的條款,以禁止洩露。因此,作為顧問方,只要有保密義務,即使顧問向他公司提供諮詢服務,也不會導致委託人的業務秘密洩露。向委託人充分解釋並獲得理解是非常重要的。
關於知識產權的條款
第〇條(知識產權)
在本業務執行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知識產權(如果涉及版權,則包括日本版權法第27條和第28條所規定的權利),除了乙方在本合約簽訂前就已擁有的,以及乙方另行單獨指定的,都應在產生時歸屬於甲方。此外,乙方不得對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行使該知識產權相關的人格權。
在顧問業務中,除了口頭提供建議外,還可能創建反映經營狀況和市場分析的圖表等資料進行報告。由於這些資料是為客戶創建的,因此通常將相關的知識產權歸屬於客戶。條款草案將所有知識產權歸屬於客戶。然而,顧問可能需要保留對自己通用創建的獨特數據等的知識產權。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在提供該數據給客戶時,在相關資料中加入“知識產權歸屬於顧問”的語句。條款草案允許在有這種單獨指定的情況下,將知識產權保留在顧問一方,即“乙方另行單獨指定的”,並將其從將知識產權歸屬於客戶的情況中排除。
關於版權和作者人格權的詳細解釋,請參見以下文章。
關於合約期間的條款
第〇條(合約期間)
本合約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為●個月。然而,除非在期滿月的●日之前有特別的申請,否則本合約將在同等條件下更新一年,並將繼續如此。
在尋求持續獲得經營和業務建議的顧問合約中,合約期間通常設定為半年到一年等長期,並且像條款草案那樣設定自動更新條款是常見的。然而,如果顧問合約的目的僅是為了獲得特定項目的建議,則可能會將合約期間限制為僅完成項目所需的時間,並且可能不會附加自動更新條款。
總結
即使都稱之為顧問合約,但合約的目的和所需的建議內容卻各不相同。特別是對於業務和管理顧問,預期的內容範圍廣泛,因此在接受顧問業務時,與委託人仔細確認彼此的期望是非常重要的。顧問業務是一種長期持續的合約,為了避免問題,本所建議您諮詢律師等專業人士,確保顧問合約的條款沒有問題。
即使都稱之為顧問合約,但合約的目的和所需的建議內容卻各不相同。特別是對於業務和管理顧問,預期的內容範圍廣泛,因此在接受顧問業務時,與委託人仔細確認彼此的期望是非常重要的。顧問業務是一種長期持續的合約,為了避免問題,本所建議您諮詢律師等專業人士,確保顧問合約的條款沒有問題。
由本事務所提供的契約撰寫與審查等服務介紹
在Monolith法律事務所,作為專精於IT、網路和商業的法律事務所,本所不僅提供顧問契約的撰寫,還提供各種契約的撰寫和審查等服務,以滿足本所的顧問公司和客戶公司的需求。
如果您對此有興趣,請參閱以下詳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