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四級無人機飛行擴大應用範疇:解說機體認證與技能證明兩種制度
隨著《日本航空法》的修訂,對於無人機在戶外飛行的規定也新增了一些規定。從2022年6月20日開始,對於重量超過100克的無人機等,實施了機體註冊制度,並在2022年12月5日解禁了飛行等級4(在有人區域進行視線外自主飛行)。
這次《日本航空法》的修訂,預期將擴大無人機在商業活動中的應用範疇。本文將針對與無人機相關的新制度進行解說。
何謂無人機的第四級飛行
無人機的飛行等級,根據人口密度和無人機的操作等級為基準,被日本航空法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飛行等級 | 定義 | 例子 | 許可 認證 |
1 | 無人地區・視線內(手動飛行):在視線範圍內手動操作的一般無人機使用方式 | 噴灑農藥、空中拍攝影像內容、基礎設施檢查(橋樑、輸電線)等 | 部分 需要 |
2 | 無人地區・視線內(自主飛行):在視線範圍內利用自動駕駛功能飛行 | 空中攝影測量、太陽能板設備檢查等 | 部分 需要 |
3 | 無人地區・視線外(自主飛行):在無居民或行人的區域,飛行至視線無法到達的範圍 | 向離島或山區運送貨物、災情調查、尋找失蹤人員、長距離基礎設施檢查、測量等 | 需要 |
4 | 有人地區(第三方上空)・視線外(自主飛行):包括市區在內的區域,飛行至視線無法到達的範圍 | 城市物流和警衛、災害發生後的救援、疏散引導、支援滅火活動、城市基礎設施檢查、測量等 | 需要 取得許可證義務 |
在新制度下,由於第四級飛行被解禁,即使在市區等地方,也可以讓無人機飛行到視線無法到達的範圍,業務應用範圍一下子擴大了。然而,要進行第四級飛行,需要進行規定的手續。
為了在戶外飛行無人航空機所需的整體流程如下所示 [日語]。
無人機體註冊制度
關於無人機的規範,自2022年6月起已經開始實施「無人機體註冊制度」。
無人航空機的註冊制度主要是為了以下三個目的:
- 在發生事故時確定所有者
- 調查事故原因
- 禁止存在安全問題的機體飛行
在進行戶外飛行時,需要註冊的是遠程操作或自動駕駛的無人航空機,其機體本體+電池的重量總計為100g以上的機體(日本航空法第2條第22項,航空法實施規則第5條2項)。
在註冊制度中,必須註冊機體的製造商、型號等信息以及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信息。此外,還必須在機體上顯示註冊標誌,並且強制要求在無人機上裝載遠程ID設備。
遠程ID就像汽車的車牌一樣,可以通過從遠程ID設備發出的無線電波來識別機體的識別信號。
如果不是內置遠程ID的話,則需要購買外接型的遠程ID設備。但是,如果事先提交了「遠程ID特定區域的通知」,即使沒有遠程ID設備也可以飛行。
另外,無人航空機的註冊申請可以通過在線或提交文件來進行。有關申請方法,請參閱日本國土交通省的官方網站。
由於這個註冊制度,原則上禁止未註冊的無人機飛行。如果未註冊飛行,可能會被判處1年以下的監禁或5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
無人機的機體認證制度
機體認證制度是指對無人機的安全標準適合性的檢查。無人機的機體認證包括製造商等設計和製造大量生產機型的「型式認證」,以及用戶進行的「機體認證」。型式認證是對大量生產的無人機型號的檢查,機體認證是對每一架無人機機體所需的檢查。
製造商進行的「型式認證」
製造商等在設計和製造無人機時,必須通過日本國土交通大臣的檢查。
傳統上,「網頁公告無人航空機」可以在飛行申請時省略部分提交的文件,但是隨著這次修訂,新的網頁公告已經停止。修訂後,如果無人機機體的型式被認為符合日本國土交通省訂定的強度、結構、性能等安全標準和均一性標準,則將發給「機體認證書」。(日本航空法第132條的16第3項)
型式認證將根據以下分類,對該飛行所需的無人航空機型式進行。(日本航空法第132條的16第2項)
分類 | 飛行內容 |
第一種型式認證 | 不需要進行入場管理措施的特定飛行 |
第二種型式認證 | 在進行入場管理措施後進行的特定飛行 |
「入場管理措施」是指在無人機的飛行路徑下,限制第三方(除了操作無人機的人和協助他們的人以外的人)的進入。這是日本國土交通省令規定的管理第三方進入的措施,包括製作飛行手冊等,為確保無人航空機飛行的安全而採取的必要措施。(日本航空法第132條的85第1項)
「特定飛行」是指需要日本國土交通大臣的許可/批准,並使用25kg以上機體進行以下飛行的情況。(日本航空法第132條86第2項)
飛行的空域(需要飛行許可申請)
- 150m以上的空域
- 機場等的周邊
- 人口密集區的上空
飛行的方式(需要飛行批准申請)
- 夜間飛行
- 視線外飛行
- 與人或物體的距離小於30m的飛行
- 活動上空飛行
- 運輸危險物品
- 物體投下
為了進行這些特定飛行,需要滿足「通過機體認證和技能證明的飛行」、「經日本國土交通大臣許可/批准的飛行」、「能確保安全的飛行」中的任何一項要求。
另外,即使獲得了上述區域的許可,也禁止在緊急任務空域飛行。緊急任務空域是指,當預計警察、消防活動等緊急任務的飛機飛行時,原則上禁止無人航空機飛行的空域,並在日本國土交通省的網站和Twitter上公告。
用戶進行的「機體認證」
用戶進行的「機體認證」分為可以進行等級4飛行的第一種認證和其他的第二種認證。有效期限為第一種為1年,第二種為3年,第一種由國家進行檢查,第二種由註冊檢查機構進行。
無人機駕駛員技能證明制度
無人機駕駛員技能證明制度(駕駛執照制度)是指日本國土交通大臣對於無人機的駕駛者,認證其具有飛行無人機所需的技能的證明制度。(日本航空法第132條的40)
在無人機駕駛員的國家資格制度中,資格被分為一等和二等。對於等級4的飛行,需要一等資格。參加考試的年齡限制為16歲以上,考試由學科考試、實地考試和身體檢查三部分組成。
有關無人機駕駛員考試的詳細信息,請參考指定考試機構的網站。
參考:指定考試機構ClassNK|無人機駕駛員考試 [日语]
關於無人機運行的四項規定
要讓無人機飛行,必須遵守以下四項與運行相關的規則。
飛行計劃的通報
在需要的情況下,完成飛行許可和批准的申請程序後,首次進行飛行計劃的通報,才能開始飛行。在讓無人機飛行之前,必須確認其他無人航空器的飛行計劃和禁飛區等,並通報飛行計劃。
這個制度是讓特定飛行的無人機操作者,事先將該飛行計劃(飛行的日期、路線、高度等)通報給日本國土交通大臣的制度。
必須注意飛行計劃不要與其他計劃重複。如果與其他飛行計劃重複,為了保證安全,必須根據需要調整重複的飛行計劃。如果未通報飛行計劃就進行特定飛行,將被處以3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日本航空法第157條的10)。
飛行日誌的記錄
需要準備以下的飛行日誌,並記錄必要的事項。
- 記錄飛行內容的「飛行記錄」
- 記錄飛行前檢查等結果的「日常檢查記錄」
- 記錄定期檢查結果和維護、改裝內容的「檢查維護記錄」
此外,進行特定飛行或對無人航空器進行維護、改裝的情況下,也需要立即記錄在飛行日誌中。
事故與重大事件的報告
如果發生與無人航空器相關的事故或重大事件,必須向日本國土交通大臣報告事故或重大事件的日期、地點、事件概要等事故與重大事件的報告。
事故可能包括以下情況:
- 無人航空器導致人員死傷(重傷以上)
- 損壞第三方所有的物品
- 與航空器的碰撞或接觸
重大事件可能包括以下情況:
- 被認為有可能與航空器碰撞或接觸的情況
- 無人航空器導致人員受傷(輕傷)
- 無人航空器失去控制的情況
- 無人航空器起火的情況(僅限於飛行中發生的)
事故發生時的救護義務
如果有人受傷,必須立即停止無人航空器的飛行,並根據事故等情況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危險和損害的擴大。
- 救護傷者(包括呼叫救護車)
- 聯絡消防或進行滅火活動
- 向警察報告事故概要
總結:關於無人機規範的新制度,請向專家諮詢
在這裡,本文解釋了2022年12月5日由於歷史性的航空法修訂而實施的「關於無人機等級4飛行的新制度」的要點。新制度預計將擴大在商業中使用無人機的範圍,但在考慮到在有人區域飛行可能對人和財產造成的危險的同時,也需要確保安全飛行。
雖然要求企業遵守這些無人機規範,但如果對新制度有任何疑問,本所建議您向熟悉法規的律師諮詢。
本所事務所的對策介紹
MONOLITH法律事務所是一家在IT,特別是互聯網和法律兩方面具有高度專業性的法律事務所。近年來,隨著航空法的修訂,無人機在商業領域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本所公司對於無人機業務有專業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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