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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網路購物中「詐欺性的定期訂購商業模式」的日本《特定商取引法》修正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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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網路購物中「詐欺性的定期訂購商業模式」的日本《特定商取引法》修正要點

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任何人都可以輕鬆購買商品或服務。然而,同時也增加了利用網路進行的惡質商業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尤其是定期購買相關的問題正在不斷增加。

根據日本消費者廳的數據,2020年(西元2020年)關於通信銷售的「定期購買」諮詢案件數達到56,302件,比前一年增加了約26%,與2015年相比,增加了約14倍。而且,其中超過90%的諮詢是關於網路購物。

特別是關於食品或化妝品等的定期購買,許多人看到吸引人的「試用」或「監測」等廣告後進行申請,結果發現已經簽訂了定期購買合約,當他們試圖取消合約時,被要求支付大量的金錢,或者無法與銷售商取得聯繫,無法進行取消合約的手續,這樣的諮詢非常多。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由日本消費者廳主導,於2020年2月至6月間舉行了六次「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及預託法制度的存在方式研討會」。在會議中,對於某些銷售方式,使用了「詐欺性的定期購買商業行為」這樣強烈的詞語。那麼,他們到底得出了什麼結論呢?

本次本所將詳細解釋研討會在報告書中指出的「詐欺性的定期購買商業行為」,以及對「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特商法)」的修訂要點。

對「詐欺性定期購買商業模式」的規管強化五大方針

在2020年8月19日(令和2年)公布的「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及預託法制度的存在方式研討委員會」的報告書中,針對「詐欺性定期購買商業模式」的規管強化,提出了以下五大重要方針:

  1. 將惡劣行為視為獨立的禁止行為,提高規管的實效性
  2. 將禁止解約・解除的不當阻礙行為納入特定商業交易法
  3. 創設解約權等民事規則
  4. 對可能違反規定的網站進行監控,強化法律執行
  5. 儘快實現對「在網路購物中,逆於意願地促使消費者申請合約」的行為相關指導方針的修訂

現行的特定商業交易法的規定範疇

在特定商業交易法第14條第1項第2號中,規定了當銷售商試圖逆顧客意願進行合約申請,並可能對顧客利益造成損害時,主管部長可以指示進行該行為的糾正等。此外,禁止行為的內容由主管部門規定,並在指導方針中進行具體解釋。

通商產業省(現為經濟產業省)的省令

根據特定商業交易法,於昭和51年(1976年)由當時的通商產業省發布的省令「特定商業交易法實施規則」的指導方針中,對於通信銷售中的禁止行為進行了以下解釋。

實施規則 第1號 關於申請成立的顯示

在網路購物中,如果消費者無法輕易識別點擊某個按鈕將成為付費申請的情況。

<可能適用的例子>

  • 最終申請按鈕的顯示不是「購買・訂單・申請」,而是「發送」等,並且在螢幕的其他部分也沒有明確顯示點擊該按鈕將成為「申請」的情況。
  • 在最終申請按鈕附近顯示「禮品」等,可能導致誤解為非付費合約申請的情況。

<在通信銷售中可能適用的行為>

  • 在申請的最終階段的螢幕上,如果沒有顯示定期購買合約的主要內容,如合約期間、每月費用、解約方法等。
  • 在申請的最終階段的螢幕上,如果定期購買合約的主要內容的一部分被顯示在最下部或其他遙遠的地方,以至於消費者無法輕易識別。

實施規則 第2號 關於提供確認・修正機會

在網路購物中,如果在申請時,消費者無法輕易確認申請內容,且無法進行修正。

<可能適用的例子>

  • 在申請的最終階段的螢幕上,如果申請內容沒有被顯示,且沒有設置確認申請內容的手段(如「確認訂單內容」的按鈕)。
  • 在申請的最終階段的螢幕上,如果沒有設置修正的手段(如「更改」的按鈕)。
  • 如果設定為除非申請者自行更改,否則將申請多個相同商品,除非非常注意,否則可能無法正確認識申請內容並進行申請。

特商法修訂重點

在對「詐騙性定期購買商法」的規範強化的三大重點中,與特商法的修訂相關的有兩點。這在當前以網路交易為主的通訊銷售中,扮演著補充現行特商法的重要角色。

新增禁止不當阻礙解約・解除的規定

如前所述,當消費者在購買單品或認為是免費樣品後,發現其實是定期購買的申請時,需要禁止以下可能阻礙解約・解除的行為。

  • 銷售商顯示虛假的名稱、地址、電話號碼等,使消費者即使想解約也無法聯繫
  • 當消費者提出解約時,要求支付餘額等不當金額

設立解約權等民事規則

在特商法中,消費者有權解除合約(冷靜期),但這只適用於電話推銷或訪問銷售等情況,並不適用於通訊銷售。此外,特商法規定的通訊銷售退貨,只要在商品接收日起8天內,就可以退貨,但如果有特約說明不能撤回申請,則不能退貨。

因此,為了保護消費者免受詐騙性定期購買商法的影響,也需要為通訊銷售設立解除權。

未來的挑戰

本所無法在數個月內修訂法律。然而,考慮到本所已經將特定商取引法(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省令→指導方針這三層結構從基本條款到具體適用範圍進行了分解,因此通過改變指導方針來擴大基於省令的適用範圍是可能的,並且需要儘快實現。

此外,本所還需要考慮如何應對聯盟廣告的不當顯示和聯盟服務提供商(ASP)的法律地位等聯盟廣告違規行為,以及擴大基於消費者契約法(日本消費者契約法)的通信銷售中合格消費者團體的禁止請求的適用範圍等問題。

總結

本所已經對「詐欺性定期購買商業法」的規範強化的五大方針、現行的日本特定商取引法(Japanese Specified Commercial Transactions Law)的規定範圍、特定商取引法的修訂要點、以及未來的課題進行了詳細解釋。

在數位化進程中,消除消費者在新的消費模式中的不安,確保交易的安全,是特定商取引法的角色。然而,即使修訂了特定商取引法,也不能就交易的非法性進行判斷,必須考慮各種情況。

如果存在惡意的交易行為,本所建議您不要自行判斷,而應及早向具有專業法律知識和豐富經驗的法律事務所諮詢,獲取如何應對的建議。

對於從賣方角度想要詳細了解「在進行補充品定期購買時進行首次限定折扣的注意事項」的人,本所在下面的文章中進行了詳細描述。

https://monolith.law/corporate/supplement-lawyer-first-discount[ja]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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