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競技團體中的制裁措施法律考量

前言
近年,隨著電子競技產業的迅速發展,維持競技的公正性與健全性之制裁措施的重要性日益增加。
對於選手違反規約或不正行為的適當應對,已成為電子競技信賴度及持續發展的不可或缺要素。
本文將詳細說明電子競技團體在採取制裁措施時的法律框架及實務上的注意事項。
適正程序的保障
在實施制裁措施時,必須依據事前明示的規則適當地執行,這是基本原則。
這基於被稱為「明確化原則」以及「適正程序的保障」的法律原則。
透過確保透明性的程序,可以防止突如其來的制裁和恣意的運用。
作為實質性的程序保障,特別重要的是保障「告知與聽證」的機會。
對於制裁對象,必須事先告知措施的依據和內容,並提供充分的準備時間,讓其有機會以書面或口頭方式進行辯解。
具體而言,必須明確指出處分的內容、依據的日本規定、被認為違反的行為的具體內容,並設置辯解的機會。
在此過程中,必須適當確保對象提交證據和反駁的機會。
團體不得在未聽取對象意見的情況下單方面施加制裁,並有義務誠實地審查提交的證據和主張。
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的實踐
制裁的程度必須與違反行為的嚴重性相稱,這被稱為「比例原則」。
例如,對於簡單的程序規定違反,若施以除名或無期限資格停止等影響選手生涯的嚴重制裁,則很可能違反比例原則。
此外,根據「平等原則」,要求對所有對象者公平地適用制裁。
為避免與過去類似案件相比出現不平等的處理,適當地檢討處分的前例並留下記錄是很重要的。
特別是,在進行加重處分或減輕處分時,必須明確說明其理由。
電子競技團體的制裁措施實際情況
在電子競技團體的活動中,若發生所屬選手的不當行為或比賽參加者違反規章的情況,為了維持團體的紀律,可能需要採取制裁措施。
具體的案例包括從被禁止的海外伺服器進行存取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是代理出賽違反本人確認規定等。
針對這些違規行為,根據事件的嚴重性,會採取嚴重警告、停賽、沒收獎金、剝奪未來參賽資格等措施。
制裁措施的內容及啟動要件,基本上由該團體自行判斷,但其裁量權有一定的限制。
若明顯違反共同的重要法律原則,則有可能被視為裁量權的濫用而無效的風險會增加。
特別是關於處分的程序及內容的合理性,必須時刻意識到可能成為事後法律審查的對象。
救濟制度的現狀與課題
作為運動領域中解決紛爭的專門機構,公益財團法人日本運動仲裁機構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在過去的仲裁判斷中,已經確立了以下情況下制裁措施將被取消的判斷基準(JSM-AP-2003-001號仲裁案件等)。
- 團體的決定違反了其制定的規則時
- 雖然未違反規則但顯著缺乏合理性時
- 決定程序存在瑕疵時
- 規則本身違反法秩序或顯著缺乏合理性時
對制裁措施不服時,理想情況下應在團體內部建立不服申訴程序,並能從公正中立的立場進行再審查。
然而,若此類程序尚未建立或無法保證公正性,當事人不得不考慮向法院或外部機構提出申訴。
目前,國內電子競技團體因未加入日本奧林匹克委員會(JOC)等,未能滿足日本運動仲裁規則第3條第1項的「競技團體」要件,因此無法利用此仲裁制度。
然而,上述的判斷基準在評估電子競技領域的制裁措施妥當性時,仍可作為充分的法律指引。
未來展望
隨著競技的發展,預計電子競技界對於制裁措施的方式將持續演變。
特別是針對線上競技特有的作弊行為的應對,以及在國際比賽中建立統一標準等,對於這些新挑戰的應對是必須的。
建立高透明度的制裁制度和完善適當的救濟手段,對於電子競技的健康發展來說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實務上的建議
為了提高制裁措施的實效性,建議日本的電子競技團體採取以下實務上的應對措施。
首先,需要完善內部規章,詳細規定處分的判斷標準和程序。
此外,從處分的考量到執行的各個階段,製作和保存記錄也非常重要。
進一步來說,應建立與法務部門及外部法律專家的合作體系,並定期檢討和更新規章,以便更妥善地運營制裁制度。
通過這樣的體系建設,可以提高處分的公正性,並有助於降低事後的紛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