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獎品・懸賞的上限金額?按照《日本獎品表示法》所定的各種類別解說
「希望能讓更多人購買」、「想要吸引更多顧客」等想法下,對商品或服務附加贈品本身並非壞事,但若贈品的金額或價值過於龐大,則可能引發問題。為了避免過於昂貴的贈品導致消費者在購買時判斷混亂,根據「日本景品表示法(景表法)」,對於贈品等設有金額上限。
本文將詳細解說「日本景品表示法」中關於抽獎和贈品的規範。請留意根據「日本景品表示法」所定義的贈品金額上限,按照不同種類的抽獎和贈品進行控制,以避免成為處罰對象。
日本《景品表示法(景表法)》與兩種類的抽獎活動
日本《景品表示法(景表法)》正式名稱為《不當景品類及不當表示防止法》。
日本消費者廳對於《景品表示法》的解釋如下:
《景品表示法》嚴格規範商品或服務的品質、內容、價格等虛假表示行為,並透過限制過度提供景品的最高金額等措施,保護消費者能夠自主且合理地選擇更好的商品或服務。
出處:日本消費者廳|景品表示法[ja]
換言之,《景品表示法》是一項規範商品或服務附帶的贈品、廣告誘惑語等的法律。這項法律旨在防止消費者因景品或表示而誤判商品或服務的品質與內容。
在《景品表示法》中,「抽獎活動」指的是利用抽籤等偶然性或利用問答、遊戲等正誤優劣來決定提供景品的對象或景品本身。
抽獎活動有多種形式,根據抽獎的類型,有些可能會成為《景品表示法》規範的對象,有些則不會。
抽獎活動大致可分為以下兩種:
- 公開型抽獎活動
- 非公開型抽獎活動
接下來將詳細解說這兩種抽獎活動的內容與條件。
公開型抽獎活動
公開型抽獎活動是指不設定參加者資格條件的抽獎。參加者無需進行商品購買等金錢交易即可參加,任何希望參加的人都可以輕鬆申請。此外,無需親臨店面,可透過網路、社交媒體報名或郵寄明信片參加。
公開型抽獎活動的例子包括透過免費會員註冊、電子報訂閱或回答問卷、問答(不論答案正誤)來吸引參加者。由於公開型抽獎活動不涉及金錢交易,任何人都可以無條件輕鬆參加,因此不屬於《景品表示法》中的「抽獎活動」,不受其規範。
一般而言,公開型抽獎活動不是為了促進商品購買或服務使用,而是為了提升商品或服務的知名度。
非公開型抽獎活動
非公開型抽獎活動是指設定了參加條件的抽獎。參加抽獎需要與提供景品方進行交易。
例如,購買商品後獲得的收據或貼紙,可以用來參加抽獎或樂透的情況就很容易理解。
即使沒有直接的商品購買或服務使用交易,如果需要親臨店面才能參加抽獎,那麼這種抽獎就被歸類為非公開型抽獎。例如,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在店內進行抽獎報名或店面舉辦的抽籤活動,也屬於非公開型抽獎。
《景品表示法》中景品的定義
在懸賞活動中,所謂的封閉式懸賞會受到《景品表示法》的規範,並且對可提供的景品金額設有上限。那麼,首先,《景品表示法》中對於景品的定義究竟是什麼呢?
日本消費者廳對於《景品表示法》中的景品,定義為以下三個要素:
- 為了吸引顧客的手段
- 商家在提供自己供應的商品或服務交易時附帶提供
- 物品、金錢或其他經濟上的利益
若符合這個定義,則會適用《景品表示法》中對上限金額的規範。
適用於懸賞及景品金額的《日本景品表示法》(景表法)
在《日本景品表示法》中,本所解釋了「封閉型懸賞」受到規範。封閉型懸賞進一步細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 透過抽獎或樂透等方式的「一般懸賞」
- 由多個事業者共同舉辦的「共同懸賞」
- 向所有申請者配發的「總附景品」
在這三種懸賞類型中,景品的金額上限均有所規定。
透過抽獎或樂透等方式的「一般懸賞」
首先,本所來解說最為人熟知的懸賞類型——「一般懸賞」。一般懸賞通常是透過抽獎或樂透等方式決定中獎者的懸賞活動。參與者可能是購買商品或使用服務的人,而是否能夠獲得獎品則取決於偶然性或特定行為的表現。例如,可能通過樂透或猜拳的偶然性來決定中獎,或是根據解答問題、拼圖的正確性,以及競賽或遊戲的成功與否來決定獎品的歸屬。
在一般懸賞中,獎品金額的上限如下表所示:
懸賞交易金額 | 獎品金額上限 | |
最高金額 | 總額 | |
5,000日圓以下 | 交易金額的20倍 | 懸賞相關預期銷售總額的2% |
5,000日圓以上 | 10萬日圓 |
根據商品購買或服務使用時的金額不同,獎品金額的上限也會有所不同。當交易金額超過5,000日圓時,單個獎品的最高金額將被限制在10萬日圓以內。
多家業者共同舉辦的「聯合抽獎」
所謂聯合抽獎,是指由多家業者共同主辦的一種普通抽獎活動。雖然提供獎品的形式與普通抽獎相同,但不同之處在於提供獎品的是多家業者。
例如,商店街或購物中心舉辦的抽獎活動,通常是由多家店鋪合作進行的,這種形式的抽獎或抽籤活動是一個容易理解的例子。
聯合抽獎的獎品金額上限如下:
獎品金額上限 | |
最高金額 | 總額 |
一律30萬日圓 | 抽獎相關預期銷售總額的3% |
在聯合抽獎中,無論交易金額多少,獎品的金額上限均為30萬日圓。與普通抽獎不同,不會因交易金額的不同而有所區分。
向所有申請者發放的「總附贈品」
所謂的總附贈品,是指不通過抽獎從參加者或申請者中選出獲獎者,而是向所有參加的人提供獎品的形式。由於不是通過偶然性或優劣決定獲獎者,因此不屬於「懸賞」,而是被分類為「總附贈品」。
例如,「向所有申請者提供禮物」或「來店即可無例外獲得贈品」等形式都屬於總附贈品。雖然在某些情況下,只有首批到店的顧客才能獲得,這可能看起來與封閉型懸賞相似。然而,只要滿足先到先得的條件,就可以不經抽獎而向所有人提供獎品,這種情況就屬於「總附贈品」。
總附贈品的獎品金額上限如下所示:
交易金額 | 獎品類金額上限 |
1,000日圓以下 | 200日圓 |
1,000日圓以上 | 交易金額的20% |
與一般懸賞一樣,獎品金額的條件會根據交易金額而有所不同。由於獎品是提供給所有參加者或申請者的,因此與一般懸賞相比,金額可能會較少,這點需要注意。
此外,由於獎品是向所有參加者提供的,與一般懸賞或共同懸賞不同,對於總金額並沒有設定上限。
超過《日本》景品表示法(景表法)所定金額的情況
根據《日本》景品表示法,根據懸賞的內容和形式,規定了可提供景品的金額上限。若提供超出上限金額的景品,將會被視為違反《日本》景品表示法。
若違反《日本》景品表示法提供了景品,可能會受到以下三種處罰:
- 消費者廳或都道府縣的措施命令
- 消費者廳的課徵金繳付命令
若收到消費者廳或自治體的措施命令,可能會被要求停止或限制提供景品,並需要進行改善以避免違反《日本》景品表示法。原則上,只要遵守措施命令並進行改善,就不會受到罰金等金錢上的處罰。
課徵金是為了不讓違反《日本》景品表示法而不正當獲得的利益留在企業手中,以課徵金的形式進行繳付。課徵金的金額計算是將涉及違規行為的商品或服務銷售額的3%作為金額。換句話說,不僅所有銷售收入被沒收,還要再支付相當於銷售金額3%的罰金。
若不遵守這些措施命令或課徵金繳付命令,可能會受到《日本》景品表示法違反的處罰。《日本》景品表示法的處罰,對於個人而言是2年以下的徒刑或3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對於法人則是3億日元以下的罰金。
關於課徵金制度的詳細解說,請參閱以下文章。
相關文章:違反《日本》景品表示法(景表法)會怎樣?同時解說課徵金制度[ja]
總結:製作贈品等之前,請先諮詢律師關於「日本景品表示法」的金額限制
本文已經解說了「日本景品表示法」,並針對不同類型的抽獎活動或贈品,說明了相關的金額上限。根據不同的抽獎活動內容,贈品的金額上限有著細致的規定,一旦違反可能會受到措施命令或是罰款。
即使您希望遵守法律舉辦抽獎活動,也可能會對自己的活動屬於哪一種類型感到困惑。為了降低因誤判活動類型而導致贈品金額超出上限的風險,建議在製作贈品或其他相關物品前,務必先諮詢律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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