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資訊等機密資訊在匿名討論板上洩露!刪除或確定投稿者的方法
公司內部管理的機密信息,例如客戶的個人信息等,如果不幸在網路上的論壇等地方洩露,這對公司來說,無疑是無法忽視的情況。當這種信息洩露發生時,您可能會希望立即刪除相關信息,並在需要時,找出洩露信息的罪犯。
然而,這種刪除和找出發帖者的行為並不是理所當然可以做到的。如下文所述,刪除和找出發帖者都需要
由於該事實被寫入,公司的「某種權利」被侵犯
才能實現,這是法律的規定。而「機密信息被寫入時,哪些權利被侵犯了」這是一個相當困難的問題。
刪除洩露的信息和找出發帖者是一項難度高且專業的工作,但本所事務所已經成功地在這種情況下刪除信息並找出發帖者(揭示IP地址)。
刪除・發布者確定需要「某種權利」的侵犯
首先,要進行刪除或確定發布者,需要以下的邏輯。
- 由於該信息的發布侵犯了公司的「某種權利」,因此應該允許刪除
- 由於該信息的發布侵犯了公司的「某種權利」,因此應該允許(根據專業責任法的規定)揭露有關發布者的信息
也就是說,無論如何都需要主張「某種權利」被侵犯。
這種「某種權利」的典型是名譽權(誹謗)。例如,如果有人寫道「某某公司正在進行偽造財務報表」,那麼可以說「該語句聲稱公司正在進行犯罪行為,這會導致公司在社會上的評價下降(法律術語為「社會評價下降」),而且,並不存在偽造財務報表等事實」,因此,存在「名譽權」的侵犯。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ja]
此外,隱私權也是「典型」之一。如果發布了有關某人戀愛情況等的信息,該人可以主張侵犯隱私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ivacy-invasion[ja]
機密資訊的洩露是否構成名譽毀損或侵犯隱私權?
那麼,當機密資訊,例如客戶資訊洩露時,本所可以說哪些權利被侵犯了呢?
名譽毀損的主張相當困難。雖然被認為”導致客戶資訊洩露”可能會降低”社會評價”,但”洩露”這一點不幸是事實,因此無法構成名譽毀損。
隱私權侵犯的主張也相當困難。確實,從受到資訊洩露影響的客戶角度來看,他們有權主張”該個人是該公司的客戶”這一資訊,或者他們的地址和姓名等資訊的隱私權被侵犯。然而,能夠主張這種侵權的只能是客戶本人,公司不能代替客戶主張隱私權被侵犯。換句話說,
- 公司可以告知該客戶資訊洩露的情況,並請該客戶委託律師,律師則可以使用該客戶的委託書來主張隱私權被侵犯並進行刪除等操作,然後公司可以賠償該客戶相當於律師費用的金額…這是可能的
- 公司委託律師,並讓律師使用公司的委託書來主張公司的隱私權被侵犯並進行刪除等操作…這是不可能的
這就是結論。
「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的侵害是什麼
本所事務所接手的案件,是所謂的客戶資訊洩露。某公司的客戶資訊在匿名討論板上被洩露,可能是由公司內部人員所為。
本所事務所主張「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的侵害。
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是公司執行業務的權利,由公司的財產權和員工的勞動行為構成,並包含從事公司業務的人的人格權。雖然這是一種複雜的表述,但其意義大致如下:
- 營利企業的業務行為基本上只是經濟行為,並不一定受到法律保護
- 但其核心部分是具體員工的「人格權」,如果受到一定程度的侵害,則值得法律保護
在過去的判例中,
對法人的行為,如果①該行為超出了權利行使的適當性,②嚴重損害了法人資產的原定使用,並對員工造成超出忍受限度的困擾和不快,③對「業務」的影響程度顯著,並認為該法人將因此產生難以通過事後賠償恢復的重大損害,則可以認定該行為為對「業務執行權」的非法妨礙行為,該法人可以根據「業務執行權」,要求該妨礙行為的行為者停止妨礙
東京高等法院決定 平成20年(2008年)(ラ)第181號
等等。
因此,在本案中,本所也提出了以下事實作為證據,並主張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的侵害:
- 該客戶資訊在公司內部被嚴格視為秘密資訊
- 如果該客戶資訊被轉載到其他網站等,洩露範圍擴大,公司的社會信譽將顯著下降,由此可能對客戶造成的賠償金額可能難以估計,可能會變得非常高
- 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公司員工的業務執行將受到嚴重影響
本所主張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的侵害。另外,第一點與所謂的不正競爭防止法上的營業秘密的概念相近。但在本文中,本所不會詳細討論這一點,即使「符合不正競爭防止法上的營業秘密」,也並不意味著必然可以要求刪除或確定發帖者。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trade-secrets-unfair-competition-prevention-act[ja]
總結
在該案件中,本所事務所如上所述主張「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的侵犯,法官認可了這一點,並承認了:
- 刪除該文章
- 公開該文章投稿者的IP地址
然而,並非所有機密信息洩露的案件都應主張「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的侵犯。為了刪除或確定投稿者,只需主張「某種權利」的侵犯,並根據具體情況,可能需要主張其他權利(這樣更容易收集證據,法院也更容易認定其「違法」)。在具體案件下應主張哪種權利,正是處理大量此類案件的律師應做出的高級法律論斷。
此外,即使主張「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的侵犯,在某個具體案件中,應收集哪些事實和證據,也是高級法律判斷。
一旦機密信息洩露,應盡快刪除該信息。一旦信息出現在互聯網上,如果不處理,可能會被其他網站轉載,從而增加損害。
此外,一般來說,確定投稿者是與嚴格的時間限制的戰鬥。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escription-of-defamation[ja]
一旦機密信息洩露,就需要迅速進行上述高級判斷,並以適當的方式刪除或確定投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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