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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Corporate

出向(調職)、派遣、準委任、承包、偽裝承包、勞工供應的區別與差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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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向(調職)、派遣、準委任、承包、偽裝承包、勞工供應的區別與差異是什麼

不僅限於IT企業或IT相關的項目,對於企業來說,人力資源和勞務相關的實務往往是容易引發棘手法律問題的領域。特別是與雇傭關係相關的問題,由於直接涉及到作為勞工的身份保障,因此很容易引發嚴重的爭議。與此相關,如調任或派遣等涉及到中介者介入的三方關係,或是基於承包或準委任契約等情形,也都特別容易引發棘手的問題。在涉及中介者的三方關係爭議的情況下,也存在偽裝承攬或非法勞工供應等違法人力資源業務的可能性。

本文將對人事部門的實務中容易混淆的調任、派遣、準委任、承包等人力資源利用方法進行整理。此外,本所也將解釋如何注意以防止這些方法變成偽裝承包或非法勞工供應等非法手段。

IT企業與IT業務充斥著人事和勞動法律問題

在以「IT」和「法律」為兩大支柱的活動中,調職和人力派遣等法律問題非常重要。

本所Monolith法律事務所為企業提供的IT法律服務主要有兩大領域。一個是對於先進的IT企業和IT業務,這些企業和業務在預防法務方面往往薄弱,本所從法律角度提供支援。另一個是在一般企業法務中,「IT」這個領域往往被忽視,本所提供特別細緻的法律支援。後者不僅針對IT企業,也針對所有一般企業,因為在現代,IT已經與任何企業無法分割。

在以「IT」和「法律」為兩大支柱的活動中,與調職和人力派遣等相關的法律問題是一個重要領域。雖然這些問題看似與IT無關,但考慮到現今IT業界的狀況,這是一個容易出現問題的領域。

由於大多數工作都是基於項目,整個IT業界,或者在利用IT技術人才方面,往往需要透過調任或派遣等中介來進行複雜的人才利用。IT項目通常需要設定一定的期間,並投入大量的預算和人力,這對於提供人力服務的企業來說,可能是一個有前景的市場。考慮到IT項目的特點,本所在以下的文章中解釋了管理這些項目的全面義務。

許多基於項目的工作的共同點是,需要在有限的時間和預算內,動員大量的人力,以達成項目的共同目標。在IT企業或IT業務中,如何合法地利用人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這個問題成為一個重要課題的原因。

透過仲介者進行人才運用的種類與差異

對於從事人才派遣或人才介紹等人才業務的經營者來說,IT技術人員的人才運用可能是一個有前景的市場。此外,許多IT公司使用SES合約,在客戶端進行常駐式的業務開展,這一點眾所周知。

這種透過仲介者進行的人才運用方式,一般包括派遣、出向、準委任、承包等方法。

什麼是出向(調任)

出向可以定義為,在被某公司雇用並在該公司任職的狀態下,成為其他公司的員工,並從事該公司的業務。與一般的調職等不同的地方不僅在於地點和業務內容的變化,還在於指揮和命令的主體也會發生變化。然而,出向並不會導致原有的雇用關係消失,因為它在出向的原公司和目的公司之間建立了雙重的雇用關係,所以在這一點上,它與所謂的”轉職”有所區別。

不僅限於IT公司或IT相關業務,出向通常被用作集團公司間的人才交流、雇用調整、教育和訓練場地的確保等目的。

什麼是派遣

根據上述出向的定義,可能有人會好奇派遣與此有何不同。關於什麼是派遣,日本法律上有明確的定義(下劃線和粗體部分是作者添加的)。

派遣法 第2條(用語的意義)

在本法中,下列各項所列用語的意義,按照該各項的規定。

勞動者派遣 使自己的雇用勞動者,在該雇用關係下接受他人的指揮命令,為該他人從事勞動,並且,該他人對該勞動者的雇用不包括在內

因此,出向和派遣都是在原有的雇用關係的前提下,建立新的指揮和命令關係,並在此提供勞動力。然而,派遣的情況下,「不包括約定讓他人雇用」的規定是一個重要的區別。也就是說,派遣並不會在勞動者和派遣目的企業之間建立雇用關係,這是與出向的區別。在出向的情況下,出向目的企業和勞動者之間也會簽訂勞動合約,因此會簽訂雙重的勞動合約,這一點可以用來區分派遣和出向。

什麼是準委任(準委托)和承包

準委任和承包與出向和派遣的意義不同,並不一定涉及到被公司雇用的人才。例如,自由職業者等個體經營者在客戶公司常駐工作時,通常會簽訂準委任或承包等形式的合約。然而,當雇用IT技術人員的公司與其他公司簽訂準委任或承包等合約,並讓自家雇用的技術人員在現場常駐時,與出向或派遣的區別可能會變得模糊。

在基於準委任合約或承包合約將人才常駐在現場的情況下,對於常駐地點的技術人員,重要的是要堅持「讓他們從事自家公司接受的自家公司的業務」的形式。即使為了業務需要與常駐地點的負責人保持緊密的聯繫,如果建立直接的指揮和命令關係,則有法律上的雇用義務。這一點對於避免陷入偽裝承包等非法人才運用的情況非常重要。

另外,所謂的”SES合約”是準委任合約的一種。因此,理解SES合約的本質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 並不強制要求”完成工作”這樣的結果(與承包合約的區別)
  • 並不會與常駐地點的負責人建立指揮和命令關係(與派遣的區別)

偽裝承包與勞工供應的定義,以及它們為何違法

本所將解釋「偽裝承包」和「勞工供應」的定義。

根據以上的出向、派遣、準委任、承包的內容,本所可以同時理解偽裝承包的概念。此外,與偽裝承包高度相關的議題,也需要了解「勞工供應」。勞工供應在現行法中被禁止並附帶罰則,對此的理解不僅可以防止偽裝承包,也對於締結合法的出差契約非常重要。

什麼是偽裝承包

簡單來說,偽裝承包是指在契約等表面事實上締結了承包契約,但實際上的勞動狀態卻是派遣。派遣與承包的區別在於,是否與常駐公司建立了指揮和命令關係。也就是說,從派遣勞工的公司的角度來看,雖然需要獲得人力派遣業的許可並合法經營人力派遣業,但卻未進行,這就是違法的。另一方面,從接收勞工的現場公司的角度來看,如果本應直接對勞工下達指揮和命令,則應該雇用他們,但卻未進行,這也是違法的。

什麼是勞工供應

勞工供應是指除派遣以外,讓他人在指揮下工作,現行法律禁止並附帶罰則。法律禁止勞工供應,這也是偽裝承包被視為違法的根據。對於勞工供應的理解,應該在理解偽裝承包為何違法的討論中,意識到整體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與勞工供應相關的問題在於,合法的出差和非法的勞工供應如何區分。對於這一點,「勞工供應業務」這個詞語的意思是,業務性質,即是否是一種反覆持續進行的業務。例如,如果出差的目的是以下情況,則多數情況下不會被視為勞工供應業務:

  • 主要目的是人才交流,人才培養和勞工的職業發展,而不僅僅是作為勞動力的利用
  • 目的是在集團公司或關聯公司內調整勞動力,並明確與「棄置」等目的不同,這種情況下,目的不是讓他們離職

總結

利用勞工的方法有許多種,從直接雇用人才到非直接雇用等等。然而,首先本所需要理解日本勞動法的基本觀念,即「工作的人(勞工・被雇用者)」和「讓人工作的人(企業・雇主)」之間原則上不應該有任何中介。也就是說,如果以指揮或命令的形式對勞工進行管理,那麼就有義務同時保護勞工的權利。偽裝承包和勞工供應的非法性就是基於這種觀點。在類似委任或承包的合約中,無需遵守勞動法的理由也是一樣的。

在合法進行出差或派遣時,如果不充分注意法律問題,就有可能變得非法,這也是可以統一解釋的。本所應該根據勞動法的基本原則來理解出差、派遣、類似委任、偽裝承包、勞工供應等術語,而不是分開理解。此外,在實務上,如果這些區別變得模糊,本所應該諮詢律師等法律專家。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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