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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被寫成被欺詐,是否可以以名譽毀損為由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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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被寫成被欺詐,是否可以以名譽毀損為由刪除?

在2ちゃんねる或5ちゃんねる等匿名論壇或部落格中,如果被寫上「詐欺」、「詐欺公司」、「被那家公司騙了」等字眼,能否對這些帖子主張「名譽損害」,並進行文章刪除或IP地址揭露請求呢?

在某種意義上,如果本所保管了客戶的錢,當然應該致力於提供客戶滿意的產品,或者運用這筆錢來獲取收益。然而,無需多說,在商業活動中,沒有什麼是「確定」的。如果最終客戶不滿意,或者無法實現預期的分紅等,被寫上「詐欺」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嗎?

確定該文章中「被引述的事實」

在考慮這個問題時,該文章中「被引述」的「事實」是什麼,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例如,「詐騙」、「被欺騙」這樣的詞語,是以下哪種意義,讀者在閱讀該文章後會有何種印象。這將可能大大改變結論。

  • 是否以「在民法或刑法上犯下詐騙」的意義來書寫
  • 是否僅僅以「結果上無法接受的結局」的意義來書寫

即使在使用相同的「詐騙」、「被欺騙」這樣的詞語的情況下,從前後文中,上述哪種意義(或者是介於兩者之間)可能會有所不同。

然後,簡單地說,名譽毀損是在以下情況下成立的:

  • 該文章中寫的(=被引述的)事實
  • 如果是虛偽的

就會成立。

https://monolith.law/reputation/defamation[ja]

在民法和刑法上所謂的詐欺

在法律上,「詐欺」的成立並不容易。

「但是,如果能證明那些人是詐欺犯,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對吧?
實際上,沒有比詐欺更容易被忽視的犯罪了。因為詐欺是非常難以證明的犯罪。
要證明詐欺罪,首先……必須證明詐欺犯有「欺騙受害者」的意圖。
這就是所謂的「欺詐」。這非常困難。畢竟,這是心裡的事。
「我只是借錢,我有意還錢」……如果這種主張被接受,就不能以詐欺罪起訴。」

漫畫「黑騙」第1卷

法律上的「詐欺」,是指有意欺騙對方讓他們支付金錢等行為。例如,

  • 在系統開發或企業間交易等場合,「這個人(公司)會做出好東西」被信任並收到金錢,但最終成品並未得到對方的認可
  • 在投資運營或ICO等場合,「這個人(公司)是可靠的」被信任並收到金錢,但最終投資失敗

在這種情況下,收到金錢時應該沒有欺騙對方的意圖。這是因為缺乏上述的「欺詐行為」(及其故意)。

因此,即使在收到金錢時沒有欺騙對方的意圖,也就是說,即使沒有進行「詐欺」,如果被寫成「詐欺」、「被騙」等,那就與事實相反。因此,可以主張名譽損害,並有可能要求刪除文章或開放IP地址。

僅僅因為「無法接受」而寫下的情況

對此,如果無法從中讀取出「有法律上的詐欺行為發生」這樣的意義,僅僅因為「無法接受」這樣的理由而寫下「詐欺」、「被騙」等字眼,這更接近於個人的「感想」,例如「那家店的拉麵很難吃」這樣的評價,要主張名譽毀損的難度相對較高。

摘示的事實是哪一方的

由於結論可能大相徑庭,因此,確定摘示的事實,以及對於論壇發帖等的「解釋」非常重要。對於希望刪除文章的一方來說,他們可能會:

  1. 聲稱該帖子是以法律上的詐騙行為為寫作背景
  2. 本所並未進行法律上的詐騙行為
  3. 該帖子構成誹謗,應該被刪除

對此,對方可能會反駁說,他們只是寫下了像「感覺被騙了」這樣的個人感想。

「一般讀者的正常注意和閱讀方式」為基準

在具體案例中,應該如何解讀,「一般讀者的正常注意和閱讀方式」將作為基準,這是最高法院的判決。

誹謗他人名譽就是傷害他人在社會上的評價。因此,即使該報導文章在仔細閱讀後可能有其他的解讀,但如果按照一般讀者的正常注意和閱讀方式來解讀,該文章與事實不符且損害他人名譽,則應認定為誹謗。

最高法院昭和31年7月20日 (1956年7月20日)

然而,「一般讀者的正常注意和閱讀方式」這個說法並不明確。從實務角度來看,「如果按照一般讀者的正常注意和閱讀方式,考慮到前後文脈,這篇文章是在指出存在法律上的詐騙行為」這樣的論點是否合理,可能會影響結論。至少在進行訴訟時,這種「合理的論點」是必要的,因此,在進行訴訟前的談判(請求阻止發送措施)時,也應考慮到這一點。

考慮到前後回應的閱讀方式為基準

此外,這種「一般讀者的正常注意和閱讀方式」,在論壇如2ch或5ch的過去日誌或當前主題等情況下,指的是考慮到前後回應的「正常注意」閱讀方式。對於在特定主題下共有4個回應的情況,但每個回應單獨看來都難以理解其針對誰或什麼的情況,有以下的判例:

本案的發帖是在本案主題中進行的,因此,不應只看該發帖,而應考慮到整個主題的文脈,來客觀地考察通常會如何理解。

東京地方法院平成25年4月22日 (2013年4月22日)

根據這個標準,即使只讀一個回應並不能讀出「進行了法律上的詐騙行為」,但如果考慮到前後的回應,可以讀出「欺詐行為」的暗示,那麼就可以主張「該回應可以讀出進行了法律上的詐騙行為」。

「如果進行訴訟,這種描述應該能贏(或輸)」這種市場觀感,以及最大限度地認定誹謗的主張結構的知識。在「詐騙」「被騙」等字眼被寫出來的情況下,對於刪除或請求公開IP地址等的請求,特別需要這種經驗和知識。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letion-method-pastlog-of-5ch[ja]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ovisional-disposition[ja]

https://monolith.law/reputation/disclosure-of-the-senders-information[ja]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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