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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可做!誇大廣告的例子與違反時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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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可做!誇大廣告的例子與違反時的懲罰

在宣傳自家的產品或服務時,有時候可能會不自覺地使用誇大的表達方式。

然而,誇大廣告在法律上是受到規範的,如果違反了這些規定,可能會面臨法律處罰。

本文將為那些在廣告表達上有困擾的人,解釋誇大廣告的具體案例、法律處罰以及如何應對這些問題。

何謂誇大廣告

誇大廣告,是指商品(服務)的內容和價格,讓消費者誤以為實際上比實物更好的廣告。

廣告的性質是為了銷售商品或服務,因此往往會有一定程度的誇張表現。然而,如果這種表現過度,消費者可能無法選擇適當的商品或服務,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因此,日本的「不當贈品及不當表示防止法」(日本景品表示法)規定了屬於「不當表示」的廣告,以規範誇大廣告,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基於日本「景品表示法」的規範與具體例子

基於日本「景品表示法」的規範與具體例子

日本「景品表示法」中規定的不當表示主要有以下三種:

  1. 優良誤認表示
  2. 有利誤認表示
  3. 其他可能使消費者誤解的表示

1.何謂優良誤認表示

「優良誤認表示」是指對商品或服務的品質、規格或其他內容的不當表示。

如果商品的內容被表示為實際上遠優於實際的情況,或者被表示為實際上遠優於競爭對手的商品,則該表示被視為優良誤認表示。

  • 對於不是100%絲的睡衣,表示為「100%絲」
  • 使用人造鑽石,但表示為「使用天然鑽石的珠寶」
  • 實際上,即使同業競爭對手也使用相同的原料,也表示為「使用其他公司未使用的特殊原料!」

如果需要判斷是否符合優良誤認表示,日本消費者廳會要求提交能證明該表示的合理依據的資料。

如果業者在規定期間內未提交資料,或者提交的資料無法證明該表示的合理依據,則該表示將被視為優良誤認表示,並將發出處置命令。

此外,如果業者無法反駁,則必須支付罰款。

2.何謂有利誤認表示

「有利誤認表示」是指對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或其他交易條件的不當表示。

這指的是將實際價格或與同業競爭對手的商品相比,顯得更有利的表示。

  • 未標明基本價格,而表示為「現在半價!」(實際上並不能認定為半價的金額)
  • 儘管扣除手續費後金融商品的收益利息會減少,但未表示手續費
  • 儘管只含有與其他公司的產品相同的量,卻表示為「其他公司產品的兩倍內容量」

3.其他可能使消費者誤解的表示是什麼

此外,日本「景品表示法」還規定了以下六種可能使消費者誤解的表示:

  1. 對無果汁的清涼飲料水等的表示
  2. 對商品原產國的不當表示
  3. 對消費者信用的融資費用的不當表示
  4. 對不動產的誘餌廣告的表示
  5. 對誘餌廣告的表示
  6. 對有料老人之家的不當表示

關於網路廣告的表示

在網路廣告的情況下,對消費者來說,網站上的表示是商品或服務的內容和交易條件等唯一的信息來源,但對業者來說,可以輕易地更改表示內容。

此外,網站的特點包括可以輕易地申請合約,需要滾動才能查看整個表示內容,字體大小小,容易忽略注意事項等重要信息。因此,網路廣告的表示容易導致商品選擇或訂購等誤認,並容易擴大消費者損害。

因此,日本公正交易委員會公布了「關於消費者面向的電子商務中的表示的日本「景品表示法」問題點和注意事項」,並已將業者應注意的表示點公之於眾。

該通知詳細說明了應如何表示超鏈接的文字串和信息的更新日期等。在創建網路廣告時,應了解這些注意點。

關於網路廣告的表示
消費者面向的電子商務中的表示的日本「景品表示法」問題點和注意事項 [日語]

其他法律的規範與實例

健康食品如營養補充劑、藥品和房地產的廣告和通信銷售的廣告,不僅受到日本「景品表示法」的規範,也受到其他法律的規範。

健康食品如營養補充劑的廣告

健康食品如營養補充劑的廣告

根據日本「健康增進法」,健康食品的廣告中,禁止虛假誇大的表示(明顯與事實相反的表示或明顯誤導人的表示)。

  • 儘管本來需要醫生的治療,卻表示「只要喝就能治好○○病!」
  • 沒有充分的依據,卻表示「不需要飲食限制,一個月就能瘦○公斤!」
  • 實際上使用了其他藥品,卻表示健康食品就能得到效果的體驗談

關於健康食品廣告規範的具體審查標準,請參考日本消費者廳公布的「健康食品的景品表示法和健康增進法的注意事項[日語]」。

藥品、醫藥部外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和再生醫療等產品的廣告

藥品和化妝品等的廣告受到日本「藥事法」的規範,禁止誇大廣告和顯示超出批准範圍的效能效果。

  • 未明確表示具體成分,卻表示「配合各種○○!」
  • 儘管未獲批准,卻表示應與其他藥品等一起使用
  • 未表示限制已批准效能效果的條件(除漢方藥的廣告)

另外,可以用於廣告的效能效果範圍,根據化妝品和醫藥部外品等的品目而異。

例如,化妝品的情況下,日本厚生勞動省公布的「關於化妝品效能範圍的修訂[日語]」規定,除了56種效能外,不能表示。

關於發布醫藥部外品廣告的指南,本所在下面的文章中詳細解釋。

相關文章:「關於醫藥部外品廣告刊登,需要注意的指導方針是什麼[日語]

房地產廣告

日本「宅地建物交易業法」(宅建業法)禁止交易業者發布關於物件、環境、金錢的虛假誇大廣告。

  • 最近的車站直線距離1公里,路程4公里的物件,卻表示「車站1公里的好位置!」
  • 1LDK+S(儲藏室)的物件,卻表示「2LDK」
  • 儘管幾乎沒有仲介費用為0的物件,卻表示「仲介費用0的物件很多!」

另外,房地產的誘餌廣告在日本「景品表示法」中被列為「其他可能誤導消費者的表示」之一,但在宅建業法上也被視為虛假誇大廣告,受到規範。

通信銷售的廣告

通信銷售的廣告受到日本「特定商取引法」(特商法)的規範,禁止通信銷售業者的虛假誇大表示。

  • 未明示數據更新日期,對已經不是新型的商品表示「最新型號」
  • 使用條款明確表示「收費」,實際上會產生費用,但在網站上的廣告中表示「免費」
  • 在網路上,未經許可銷售已註冊商標的知名品牌包的仿製品

另外,即使是個人使用網路拍賣等,如果出於營利目的多次銷售同樣的商品,可能被視為銷售業者,可能受到特商法的規範。

關於「銷售業者」是否符合的詳細標準,請參考日本消費者廳公布的「網路拍賣中「銷售業者」的指南[日語]」。

對誇大廣告的處罰

對誇大廣告的處罰

對誇大廣告的處罰在各種法律中有以下的規定:

日本獎品顯示法(Japanese Premiums and Representations Act)的處罰

如果消費者廳的調查結果認定存在不當顯示等違法行為,將會發出「措施命令」,要求:

  1. 消除由於不當顯示對一般消費者造成的誤認
  2. 實施防止再犯的措施
  3. 不再進行同樣的違法行為

如果不遵守這個措施命令,對於企業的代表人等,將會被判處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3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者兩者兼有,對於企業,將會被判處3億日元以下的罰金。

此外,除了上述的處罰,還會對企業發出支付課徵金的命令。

課徵金是違法行為發生期間(最多3年)的銷售額的3%

但是,如果符合以下的任何一種情況,則不需要支付課徵金:

  • 該企業被認定為並未知道其行為符合優良誤認顯示或有利誤認顯示,且並未因為疏忽而不知道
  • 課徵金的金額低於150萬日元(課徵金的對象銷售額低於5000萬日元)

日本健康增進法(Japanese Health Promotion Act)的處罰

如果廣告違反了健康增進法,且被認定對國民的健康保持或對國民的信息傳達有重大影響,首先會進行勸告。

然後,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遵守勸告,將會發出應該採取與勸告相關的措施的命令。

此外,對於違反該命令的人,將會被判處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獎品顯示法的規範對象只有提供商品或服務的企業,但是在健康增進法上,「任何人都不得進行虛假誇大的顯示」,因此,不僅是實際製造和銷售商品的企業,廣告代理商、媒體、服務提供商等也都是規範對象。

日本藥機法(Japanese 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ct)的處罰

如果廣告違反了藥機法,將會被判處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2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者兩者兼有。

此外,從2021年8月1日開始,藥機法也引入了課徵金制度。課徵金是違法行為發生期間(最多3年)的銷售額的4.5%。

需要注意的是,藥機法也和健康增進法一樣,「任何人都不得進行虛假誇大的顯示」,因此,規範對象除了企業外,還包括廣告代理商、媒體、服務提供商等。

日本宅地建物交易業法(Japanese Building Lots and Buildings Transaction Business Act)的處罰

如果宅地建物交易業者的廣告違反了宅地建物交易業法,可能會受到指示處分或業務停止處分。

此外,如果情況特別嚴重,可能會受到許可停止處分。

還可能作為刑事處罰,被判處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者兩者兼有

日本特定商取引法(Japanese Act on Specified Commercial Transactions)的處罰

如果通信銷售業者的廣告違反了特定商取引法,可能會受到是正措施等的指示或業務停止處分。

此外,可能會被判處1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避免誇大廣告的對策

避免誇大廣告的對策

為了避免誇大廣告,可以採取以下三種對策。

對策① 徹底在公司內部宣導廣告規範的內容

關於廣告規範的法律,因商品或其銷售形式各不相同,涵蓋範圍廣泛,因此判斷哪種法律適用是困難的。

在公司內部,應準備一份彙整各種法律的廣告規範所涵蓋的商品和服務的手冊,以統一判斷標準。

對策② 確認公共機構的指導方針和注意事項

消費者事務局或厚生勞動省等公共機構,在運用涵蓋廣告規範的各種法律時,公開了明確規範的注意事項。

這些指導方針中可能包含了應避免在廣告中使用的具體表達,因此在製作公司內部手冊時,這些指導方針將是很好的參考。

對策③ 諮詢熟悉廣告規範的專家,如律師

如果缺乏實施上述對策所需的專業知識,那麼最好諮詢熟悉法律規範的專家,如律師。

如果違反規範,可能會受到業務停止命令等嚴厲的處罰。為了不損害公司的信譽,應諮詢律師等專家,盡可能預防問題的發生。

總結:若因誇大廣告或日本「景品表示法」遇到困擾,請向律師諮詢

廣告主要受到日本「景品表示法」的規範,但根據商品或服務的類型以及銷售方式,也可能成為日本「健康增進法」、「藥機法」、「宅建業法」或「特商法」等其他各種法律的規範對象。

在投放廣告時,必須謹慎考慮哪些表達可能會被視為誇大廣告。

若對於是否違反規範的判斷標準,或對於廣告中可以使用的具體表達感到困惑,向專精於廣告規範的律師諮詢將是安心的選擇。

本所事務所的對策介紹

MONOLITH法律事務所是一家在IT,特別是網路和法律兩方面具有高度專業性的所在東京・大手町的法律事務所。近年來,網路廣告領域等的「日本藥機法」違反已成為一個大問題,廣告等的法律審查的必要性正在日益增加。本所事務所在考慮到各種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分析已經開始或即將開始的業務相關的法律風險,並盡可能在不停止業務的情況下尋求合法化。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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