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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事故中的安全注意義務與法律責任深入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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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事故中的安全注意義務與法律責任深入解說

在護理現場發生的事故,不僅對利用者造成重大損害,對事業者來說亦是如此。近年來,涉及護理事故的訴訟案件有所增加,事業者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在許多情況下受到嚴格審查。

本文將具體解說護理事業者面臨的各種法律風險,並提出預防事故的策略。

介護機構的安全注意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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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護機構的安全注意義務,指的是提供護理服務的經營者必須保護使用者的生命、身體及財產,並安全提供服務的義務。即使合約書中沒有直接記載「安全注意義務」這一詞彙,提供護理服務的經營者仍然負有保障使用者生命和身體安全的義務。這一義務通常被認為是基於民法上的債務不履行責任,以及《日本護理保險法》等法律規定的。

安全注意義務違反,是指在可以預見並避免事故發生的情況下,未採取避免措施的不作為。例如,有跌倒既往史的使用者再次跌倒,如果未採取防跌措施,則可能被認定為安全注意義務違反。

然而,護理事故中的損害賠償責任並非結果責任。如果護理機構已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或者事故是難以預測的,則通常不會被認定為安全注意義務違反。

護理機構在事故中的法律責任,不僅包括安全注意義務違反,還包括使用者責任和工作物責任。使用者責任是指員工因故意或過失造成事故時,經營者所承擔的責任。工作物責任則是指因設施的設備或結構導致事故發生時,經營者所承擔的責任。

除了法律責任外,還存在道義上的責任。這是作為人的責任,包括事故報告和道歉等誠懇的處理,但這些並不會導致法律責任。

護理事故發生時,護理人員個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在民事上可能涉及侵權行為責任,在刑事上則可能適用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然而,除非是故意或惡質行為,否則追究員工個人的責任通常是困難的。

護理設施中安全注意義務違反的具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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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本所將介紹護理設施中安全注意義務違反的具體案例。

跌倒事故相關案例

在介紹跌倒事故的案例中,本所將展示一起發生在特別養護老人院的事件,一位有跌倒史的使用者未按護理呼叫器就自行移動,結果跌倒並發展成急性硬腦膜下血腫。

法院認定,由於該機構未安裝防止跌倒的離床感應器,存在安全照顧義務違反,因此判決該機構賠償損害。此判決強調,護理機構必須不斷採取最新的事故預防措施,並相應改善其體制。(日本大阪地方裁判所平成29年(2017年)2月2日判決)

誤嚥事故相關案例

本文將介紹一起誤嚥事故的案例。在此案例中,一位日間照護服務使用者在午餐時誤嚥(食物誤入喉嚨和氣管)後不幸身亡。使用者的妻子因此向該設施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原告指出,儘管設施方最初承認了責任,但後來卻否認了法律責任。然而,法院裁定,道歉或承認責任的言論並不直接導致法律責任。(東京地方法院平成22年(2010年)12月8日判決)

另外,在一家護理老人保健設施中,也發生了因誤嚥導致窒息,進而引發低氧腦症的案例。儘管存在誤嚥風險,設施方未將麵包切成小塊提供,因而被認定有安全配慮義務違反。訴求約3,700萬日元的賠償金幾乎全部獲得認可,其中包括了妻子和子女的慰問金。(鹿兒島地方法院平成29年(2017年)3月28日判決)

誤嚥事故在護理設施中的發生頻率僅次於跌倒事故,且導致死亡的可能性也相當高。因此,與跌倒事故相比,賠償金額往往更高,不少案例的賠償金額達到2,000萬至3,000萬日元。

因設備或結構導致的事故案例

由施設內設備故障或不足引起的事故,種類繁多。

例如,因扶手設施不完善或安裝不足,導致使用者跌倒並造成骨折等傷害的案例屢見不鮮。此外,若階梯差異未明確標示,或未安裝適當的斜坡,也是導致跌倒事故的原因。

從床上跌落的事故同樣嚴重。若床欄高度不足,或床欄未適當鎖定,使用者可能會跌落並受傷。

浴室中的滑倒事故也需特別注意。如果地板過於滑,或未安裝防滑墊,使用者滑倒受傷的風險將大幅增加。

若電梯的保養檢查未能適時進行,可能導致使用者被困或因急停而受傷的事故。

這些事故被認為是由於護理設施的設備或結構問題所引起,因此,設施方面可能承擔「工作物責任」。工作物責任是指,由於設施的設備或結構缺乏應有的安全性,導致事故發生時,設施管理者需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護理設施有義務適當維護管理其設備和結構,以確保使用者的安全。若疏忽此義務導致事故發生,可能會面臨法律責任。設施管理者應日常徹底進行安全檢查,確保使用者能在一個安心的環境中度過。

員工不當處理導致的事故案例

在護理員工不當處理導致的事故中,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例如,在協助用餐時,如果員工未能適當評估使用者的吞嚥功能,提供難以吞嚥的食物或未能提供充分協助,可能會導致誤吞引起窒息或肺炎。

在協助沐浴時,如果員工未能適當觀察使用者的狀態,一旦離開浴缸或未使用適當的沐浴輔助工具,也可能導致溺水事故。

在協助移動時,如果員工過高估計使用者的身體能力,進行不合理的移動協助或未使用適當的協助方法和工具,也可能引起跌倒事故,因此需要特別注意。

在協助服藥時,如果員工錯誤識別使用者的藥物種類或劑量,提供錯誤的藥物,可能會引起副作用或健康損害。

此外,身體約束或虐待可能導致給使用者帶來身體和心理的痛苦或外傷,這些都是嚴重的事故。

這些事故往往是由於員工的疏忽、知識不足或惡意而引起的。一旦發生這樣的事故,設施方可能承擔「使用者責任」。使用者責任是指員工在執行業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對第三方造成損害時,設施方需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設施管理者有義務對員工進行適當的教育和培訓,建立能夠提供安全護理服務的體系。同時,也應關注員工的健康和心理狀態,預防因過度勞累或壓力導致的不當處理。

護理機構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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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本所將闡述護理機構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債務不履行責任

護理機構與使用者簽訂了護理服務合約。根據該合約,機構有義務向使用者提供安全的護理服務。若機構未能履行此義務,導致使用者受到損害,則機構將承擔債務不履行的責任。

債務不履行責任的成立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 合約的存在:護理機構與使用者之間已經建立了合約關係
  • 債務的不履行:機構未能履行合約上的義務
  • 損害的發生:使用者遭受了某種形式的損害
  • 因果關係:債務不履行是導致損害發生的原因

一旦認定債務不履行責任,護理機構將有義務對使用者進行損害賠償。賠償範圍將根據使用者實際遭受的損害,如醫療費、收入損失、精神慰撫金等來確定。

侵權行為責任

護理機構的法律責任包括侵權行為責任。當機構或其員工因故意或過失對使用者或第三方造成損害時,便會產生此類責任。

侵權行為責任通常涉及以下情況:

  • 員工的虐待行為
  • 員工的疏忽導致的事故
  • 機構管理不善引起的事故

在這些情況下,機構可能會基於侵權行為責任被要求賠償損失。

使用者責任

在護理設施中,事業者通過雇用員工向利用者提供服務。因此,當員工在執行職務時因疏忽或故意對利用者造成損害時,事業者可能需要承擔使用者責任。關於使用者責任,日本民法(民法)第715條進行了規定,只要員工的行為與業務的執行相關,事業者就必須承擔責任。

例如,以下情況可能會引起使用者責任:

  • 員工因不注意導致利用者跌倒並骨折
  • 員工對利用者進行辱罵或暴力等虐待行為
  • 員工洩露了利用者的個人信息

這些情況都可能會追究使用者責任。然而,如果事業者在選任或監督員工時已經支付了適當的注意,或者即使支付了適當的注意仍然可能發生損害,那麼也可能免除使用者責任。

員工個人的責任

當發生照護事故時,員工個人也可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員工個人可能承擔的民事責任主要是侵權行為責任。當故意或因疏忽侵害他人的權利或法律上受保護的利益時,便會產生這種責任,這在《日本民法》(Japanese Civil Code)第709條有所規定。

例如以下情況:

  • 員工故意對服務對象進行虐待行為,導致對方受傷的情況
  • 員工因重大疏忽導致服務對象跌倒並骨折的情況

在這類案例中,員工個人可能會基於侵權行為責任被要求賠償損害。

員工個人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包括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等。當因為怠於業務上必要的注意或因重大疏忽導致他人死傷時,便會適用這種罪責。

例如以下情況:

  • 員工進行極度不當的照護,導致服務對象死亡的情況
  • 員工放置服務對象,結果對方受到重大傷害的情況

在這類案例中,員工個人也可能會因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而被追究責任。

雖然員工個人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案例不多,但在故意虐待或因重大疏忽導致事故等情況下,除了民事和刑事責任外,還可能會承擔行政處分,如資格剝奪等重大責任。

護理事故發生時的法律責任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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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護理事故發生時,會產生哪些法律責任呢?本所將詳細解釋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的差異。

民事責任的定義與範圍

民事責任主要是基於侵權行為責任,當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的權利或法律上受保護的利益時,就會產生責任。

在護理事故中,如果工作人員忽略了安全考量義務,或故意進行虐待行為,則會被追究侵權行為責任。受害者可以請求的賠償項目主要分為四類:

  • 積極損害
  • 消極損害
  • 慰謝費
  • 律師費用

積極損害指的是因事故實際產生的費用,如治療費、住院費、門診費、藥物費、醫療器材購買費、護理用品購買費等。

消極損害指的是因事故而失去原本可能獲得的利益。在護理事故中,主要是指逸失利益(未來可能獲得的收入或退休金)。逸失利益的計算會考慮事故前的收入、年齡、就業狀況等因素。

慰謝費是對精神上痛苦的賠償。包括住院慰謝費、後遺障礙慰謝費、死亡慰謝費等,法院會根據過去的判例,按照受害程度決定金額。

律師費用是指委託律師時產生的費用。在某些案件中,律師費用可能會被認定為損害賠償金額的一部分。

相關文章:如果被護理事故起訴會怎樣?徹底解說設施的賠償責任與對策[ja]

刑事責任的定義與範圍

刑事責任是指對犯罪行為所科的處罰。在護理事故中,主要可能適用的是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當因忽略業務上必要的注意或重大過失導致他人死傷時,就構成此罪。

如果個人因業務上過失致傷罪被問責,可能會面臨監禁或罰金等刑罰。然而,對於法人即護理事業者而言,並無直接的刑事處罰。這是因為刑事責任通常由自然人(個人)承擔,而法人(公司)則被認為沒有刑事責任能力。

履行安全配慮義務的對策

履行安全配慮義務的對策

在此,本所將解說護理服務提供者為了履行安全配慮義務應採取的具體對策。

實施適切評估與個別照護

為了履行安全照顧義務,護理機構必須掌握並分析使用者的生活環境與困境,進行評估,並整理收集到的信息以統籌個別照護計劃,這一點至關重要。在實施全面性評估後,包括了解使用者的病史、家族史等預先信息、當前狀態以及需求和目標,機構需要把握使用者真正的需求,並提供高質量的個別照護服務。

護理機構適當履行安全照顧義務,將有助於確保使用者的安全與心安。

定期的動靜與安全檢查

在護理現場,由於服務對象的狀態隨時可能發生變化,因此定期進行動靜與安全檢查對於履行安全照顧義務至關重要。

為了預防護理事故的發生,需要進行各種動靜檢查。首先,定期巡視設施內部,確認服務對象的狀態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對於容易發生跌倒、墜落的高風險區域,以及經常獨自一人的服務對象,需要特別注意。

積極與服務對象進行交流,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情緒變化和遇到的困難也很重要。通過溝通,可以掌握服務對象的狀態,並提供必要的支援。

記錄服務對象狀態的變化以及所提供的護理內容也是重要的。這些記錄有助於信息共享和事故發生時的原因調查。

作為安全檢查,需要定期檢查設施內的設備和備品,確認是否有損壞或故障。特別是與安全直接相關的設施,如扶手、地板、浴室、床等,請進行仔細檢查。

職員之間分享那些沒有導致事故,但感到危險的事件(所謂的「險些事件」)並討論對策也很重要。分享這些「險些事件」有助於預防事故的發生。

評估每位服務對象的狀態和環境,預測跌倒、墜落、誤吸、虐待等風險也很重要。基於風險評估,制定個別化的護理計劃,可以預防事故的發生。

定期的動靜檢查和安全檢查在以下幾個方面非常重要:

  • 預防事故的發生
  • 迅速響應
  • 明確責任歸屬
  • 提升服務質量
  • 提高職員意識

護理設施必須為了保護服務對象的安全,徹底執行定期的動靜檢查和安全檢查,並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

對員工的教育與培訓實施

在護理設施中,對員工進行持續的教育與培訓對於履行安全配慮義務至關重要。這包括專業知識與技術的學習、安全意識的提升、倫理觀的培養、溝通技巧的提高以及心理健康對策等多方面的培訓需求。

請實施有效的培訓,包括定期的培訓、實踐性的內容、運用外部講師以及建立跟進支援體系。這樣可以期待多種益處,如提升員工能力、提高服務質量、減少事故發生以及提高員工的留任率等。

對員工進行教育與培訓是對未來的投資,護理設施需要積極地投入這方面的工作。

為預防事故而進行的環境整備

在護理設施中預防事故,需要對跌倒・墜落、誤吞・誤飲、感染症、火災・災害等進行應對措施。具體來說,包括安裝扶手、選擇合適的地板材料、改善用餐環境、清潔與消毒、確保疏散路徑等物理環境的整備至關重要。通過定期的檢查與維護、對使用者與員工的考量、專家的意見以及記錄與改善的持續實施,可以實現一個安全且舒適的環境,從而提供高質量的護理服務。

護理事故報告書的重要性

護理事故報告書的重要性

對於護理服務提供者而言,一旦發生事故,便有義務提交護理事故報告書。本文將解釋護理事故報告書是什麼,以及為何它如此重要。

護理事故報告書的法律義務面向

護理事故報告書是指在護理事故發生時,為了向行政機關報告事故詳情而編制的報告書。護理事故報告書不僅僅是一份記錄,它還承載著法律義務的層面。

根據《日本護理保險法》和《日本老人福祉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事故發生時必須向行政機關報告,並且要求提交報告書。為了防止事故的再發生以及提升服務質量,行政機關需要掌握情況並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建議。

報告書中必須詳細記載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情況、原因及應對措施。如果疏忽正確報告,可能會面臨行政處分或護理報酬減額等懲罰。因此,必須認識到報告書的重要性,並妥善編制及提交。

分析事故原因與檢討預防再發措施

護理事故報告書是針對預防事故再發的重要工具。報告書深入分析事故原因,並檢討具體的預防再發措施。

在原因分析中,本所將從多角度檢驗「為什麼會發生事故」。必須從使用者狀態、員工的應對、環境因素等各個角度來確定原因,並明確問題所在。

在檢討預防再發措施時,本所將基於原因分析,制定具體的對策。這包括對員工進行培訓、重新審視護理方法、改善環境等多方面的措施,結合起來制定一個有效預防事故再發的計劃。

通過製作報告書,將事故轉化為教訓,致力於提供更安全的護理服務是至關重要的。

撰寫報告書的具體方法與注意事項

撰寫介護事故報告書時,準確且客觀地記錄事實至關重要。應避免情緒化的表達和主觀意見,並具體描述,以便任何閱讀者都能理解發生的情況。

在製作介護事故報告書時,必須掌握一些重要的要點。

報告書中應清晰記載「何時」「何地」「誰」「做了什麼」「為什麼」「如何做到」這5W1H,並詳細記錄事故發生時的情況。

報告書應從客觀視角僅記錄事實,避免個人解釋或猜測。為了讓讀者能夠理解,應避免使用專業術語,並用易於理解的語言進行描述。

在記憶尚新時,盡快撰寫報告書也非常重要。最後,請注意保護服務使用者的隱私,並謹慎處理個人資料。

基於這些考量,參考厚生勞動省制定的標準格式來撰寫報告書是理想的做法。通過準確的報告書撰寫,可以預防事故再次發生,並提升服務質量。

相關文章:介護事故報告書的重要性和撰寫方法及注意事項[ja]

參考資料:厚生勞動省老健局|介護保險最新資訊「介護保險施設等事故報告格式等」[ja]

總結:理解安全配慮義務的重要性,採取完善的對策

總結:理解安全配慮義務的重要性,同時採取完善的對策

對於任何人來說,都希望避免發生護理事故。然而,如果不幸發生事故,護理機構及其員工可能會承擔法律責任。通過理解各種法律責任,如安全配慮義務違反、侵權行為責任、使用者責任等,並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可以預防事故的發生,保障服務使用者和員工的安全。

護理服務提供者需要通過持續的努力,提供安全且令人安心的護理服務。

本所提供的對策介紹

護理事業是一個涉及多種法律規範的行業,包括日本護理保險法、日本老人福祉法、日本公司法等。Monolith法律事務所擔任全國護理事業者聯盟以及全國各都道府縣護理事業者的顧問律師,對於與護理事業相關的法律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Monolith法律事務所的業務範圍:IT與新創公司的公司法務[ja]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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