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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獨自積分服務時應確認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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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獨自積分服務時應確認的法律問題

本所經常看到提供網路服務的企業進行自家的積分服務。由於這是一種對消費者具有吸引力的機制,因此有許多企業正在考慮引入積分服務以吸引客戶。

然而,根據內容,可能會受到日本「資金清算法」和「獎品顯示法」的規範

本文將解釋在開始自家的積分服務時,應注意的法律問題。

與積分服務相關的法律

網路服務的積分服務內容因各公司而異。在電子商務網站中,根據購買金額提供積分點的服務一直存在,但除此之外,也有在問答服務中回答問題等,使用網路服務可以獲得積分點的機制

對於用戶獲得的積分點的使用方式,也有可以用積分點購買網路服務運營公司的商品或服務,或者可以進行抽獎的方式

需要注意的法律包括日本資金清算法和日本獎品顯示法。例如,通過遊戲內付費獲得的積分點或交通電子錢包,屬於日本資金清算法上的「預付支付手段」。

此外,日本獎品顯示法規定了獎品的最高金額和總金額等。例如,根據抽獎獲得的內容,可能會成為日本獎品顯示法規定的對象。

積分抽獎的合法性

問題的抽獎遊戲合法性案例

最近增加的積分服務中,有一些抽獎遊戲的合法性引起了問題。讓本所來看看以下的案例。

在問答服務的網站上,用戶在對問題進行回答後可以獲得A點。這些A點的性質如下:

  • 無法用現金購買A點
  • A積分點無法兌換成現金

用戶使用A積分點進行抽獎遊戲,可以獲得以下的獎品

  • 具有金錢價值的商品或服務,如環球旅行
  • B積分點

在這裡,作為A積分點抽獎遊戲獎品的B點具有以下的性質

  • 可以使用B點購買問答服務運營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務
  • 可以用現金購買B點
  • B點無法兌換成現金

假設進行以上的積分服務,本所將討論使用A點進行抽獎遊戲,獲得具有金錢價值的商品或服務,如環球旅行,或者獲得B點是否存在法律問題。

論點①:點A是否屬於「預付支付工具」依據日本資金決濟法

首先,本所需要探討在上述案例中,Q&A服務的使用者可以透過回答問題獲得的點A是否屬於日本資金決濟法中的「預付支付工具」

何謂預付支付工具

「預付支付工具」是受日本資金決濟法規範的項目,指的是用現金購買的點等,具有財產價值的商品券或預付卡

預付支付工具分為自家型和第三方型兩種。自家型指的是只能在點發行者處使用該點的情況。相對地,第三方型則是像交通電子錢包一樣,可以在點發行者以外的第三方處使用該點的情況。在本案例中,點屬於自家型,因此以下本所將探討自家型的預付支付工具。

自家型的預付支付工具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 記載或記錄有財產價值的金額等(價值保存)
  • 根據金額或數量獲得對價並發行(對價發行)
  • 可以用於支付代價等(權利行使)

因此,屬於預付支付工具的點是用現金等購買的,並且在與發行者的關係中可以作為與現金等同的支付工具使用。另外,即使滿足上述三個條件,如果從發行開始超過6個月就消失的點,則不屬於預付支付工具。

對預付支付工具的規範

如果符合日本資金決濟法中的預付支付工具,則營運業者在某一特定日期時,如果未使用的點餘額累計超過1,000萬日元,則原則上需要存入未使用餘額的一半以上的金額。除了存款義務外,還需要展示特定事項,並向行政機關報告等。關於日本資金決濟法中的預付支付工具,本所在下面的文章中有詳細的解釋。

結論:點A不屬於預付支付工具

在本案例中,點A是Q&A服務的使用者透過回答問題獲得的,並非透過支付現金等對價購買的。因此,它並未滿足根據金額或數量獲得對價並發行(對價發行)的條件,所以不屬於日本資金決濟法中的預付支付工具

論點②:「轉蛋」發行的B點數是否受到「日本獎品表示法」的規範

接下來,本所需要探討使用點A進行「轉蛋」所獲得的點B是否屬於「日本獎品表示法」規範範疇內的「獎品」

「日本獎品表示法」對獎品的規範概述

獎品對於業者來說是吸引客戶的有效手段。然而,如果業者提供的獎品過於豐富,消費者可能會因為想要獎品,而購買他們原本不會購買的低品質商品或服務

此外,如果業者之間因為提供獎品而產生過度競爭,他們可能不再專注於改進原有的商品或服務,這就本末倒置了。因此,「日本獎品表示法」對業者提供的獎品進行了規範。

「日本獎品表示法」中的「獎品類」是什麼

「日本獎品表示法」的規範對象是「獎品類」。「獎品類」指的是滿足以下三個要求的物品:

  • 作為吸引客戶的手段
  • 業者在提供自己的商品或服務的交易中附帶提供
  • 物品、金錢或其他經濟利益

對「獎品類」的規範

如果符合「日本獎品表示法」中的「獎品類」,則對於一般懸賞、共同懸賞、總附獎品等,業者可以提供給消費者的獎品類的上限金額等已經有所規定。

結論:點B不屬於「日本獎品表示法」的「獎品類」

在本案例中,點B是使用非預付款方式的點A進行「轉蛋」所獲得的獎品。要符合「日本獎品表示法」中的「獎品類」,必須是業者在提供自己的商品或服務的交易中附帶提供的物品

然而,由於點A不屬於預付款方式,使用點A進行的「轉蛋」是無償的,因此不能說它是附帶在「交易」中的。因此,本所可以說,點B不屬於「日本獎品表示法」的「獎品類」

論點③:點B是否屬於「預付支付工具」依據日本「資金清算法」

最後,本所將探討點B是否符合日本「資金清算法」中的「預付支付工具」的定義。點B的特性是可以用現金購買。

然而,在本案例中,點B僅能透過使用點A進行的抽獎獲得,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它並未滿足根據金額和數量獲得相應報酬並發行(對價發行)的條件,因此不符合日本「資金清算法」中的預付支付工具的定義

像點B這樣的點,即使看起來是相同的點,但在特定的付費遊戲中,其獲取方式可能會像本案例一樣混合無償和付現金等對價購買的情況

總結:積分服務需要符合日本法律制度

開始提供積分服務時,有許多需要考慮的法律問題。例如,雖然本文並未討論,但如果積分點符合日本資金清算法(Funds Settlement Act)規定的預付款支付方式,則需要更詳細地考慮對行政程序和運營的影響。

如果您正在考慮提供積分服務,本所建議您事先諮詢法務負責人或對IT領域有深入了解的律師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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