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総務省令改正後,匿名Twitter用戶進行誹謗中傷的電話號碼可被揭露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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総務省令改正後,匿名Twitter用戶進行誹謗中傷的電話號碼可被揭露是什麼意思?

在如Twitter等可以匿名使用的社交網站上,若有人進行誹謗中傷行為,一般來說,本所會採取以下步驟來確定投稿者的身份:

  1. 首先,本所會向Twitter等服務提供者要求公開與該投稿相關的IP地址
  2. 從公開的IP地址中確定網路服務提供者,並要求該網路服務提供者不要刪除日誌
  3. 向該網路服務提供者要求公開投稿者的地址和姓名

此外,這個程序基本上是唯一的方法。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indentify-poster-twitter-attorney-fee[ja]

然而,由於2020年(公曆)的日本総務省令修訂,現在本所可以向Twitter等服務提供者要求公開電話號碼,這成為了上述流程的另一種方法。

總的來說,即使在日本総務省令修訂後的現在,仍有需要要求公開IP地址的情況。

另一方面,有些情況下要求公開電話號碼是有效的。我將針對電話號碼公開請求的機制以及如何進行IP地址公開請求,從費用和時間等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總務省令的修訂與匿名Twitter的電話號碼揭露請求

總務省於令和2年(2020年)8月31日的「特定電信業務提供者的損害賠償責任限制及發信者資訊揭露相關法律第4條第1項的發信者資訊定義的部分修訂省令的制定」中,宣布了以下的內容。

根據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限制法(Provider Liability Limitation Law)第4條第1項的揭露請求,將發信者的電話號碼新增為侵權行為的發信者資訊(修訂省令第3號)。

特定電信業務提供者的損害賠償責任限制及發信者資訊揭露相關法律第4條第1項的發信者資訊定義的部分修訂省令的概要 [ja]

簡單來說,

  1. 所謂的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限制法(Provider Liability Limitation Law)規定,若遭受名譽毀損等損害,可以向「網路服務提供者」請求揭露進行該等投稿的用戶的「總務省令所定義的發信者資訊」。
  2. 關於「總務省令所定義的發信者資訊」,過去只有IP地址等被定義,但在這次的修訂中,電話號碼也被新增進來。

此外,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限制法所指的「網路服務提供者」的概念,不僅包括所謂的ISP(例如固定電話的KDDI或手機網路的docomo等),也包括網路服務業者(例如Twitter)。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ovider-liability-limitation-law[ja]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isclosure-of-the-senders-information[ja]

因此,例如在Twitter上遭受匿名帳戶的誹謗中傷,現在可以向Twitter請求揭露該投稿的IP地址,也可以請求揭露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揭露請求並非「萬能」

從直觀上來看,這意味著「原本需要三個步驟的投稿者識別程序,現在只需要兩個步驟就可以完成」,也可以認為「明顯比以前更容易識別投稿者」。

然而,這裡有三個重大的問題點不能被忽視。我將在下面對這些問題進行說明。

問題點1:電話號碼並非一定已經註冊

然而,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在Twitter上進行誹謗中傷的加害者的帳戶,並不一定已經註冊了電話號碼。

在使用Twitter時,帳戶的電話號碼註冊並不是「必須」的。根據Twitter的FAQ,註冊電話號碼可以使用登錄認證等安全功能,有助於保護帳戶,可以找到朋友或被朋友找到等優點。然而,電話號碼註冊並不是必須的,也存在未註冊的帳戶。

關於這一點,現在的Twitter可以從密碼重設頁面確認一個帳戶是否已經註冊了電話號碼。具體來說,對於進行誹謗中傷的帳戶,從「忘記密碼?」輸入用戶名後,該帳戶註冊的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將如下所示。

如上所示,如果沒有顯示「發送代碼到結尾為●●的手機」的選項,則該帳戶並未註冊電話號碼。然而,這種設計可以讓第三方確認「某個用戶的手機號碼的最後兩位」,對於正確使用Twitter的用戶來說,可能會覺得有些「不舒服」。這種設計能持續多久,本所無法確定。

至少從一般論點來看,「某個用戶在某個服務(Twitter)上註冊了什麼信息」是外部無法看到的,只是在現在的Twitter上,可以用某種「秘訣」的方式確認是否註冊了電話號碼。

問題點2:從電話號碼確定地址與姓名並不確定

即使本所能從Twitter獲得電話號碼的開放,接下來該如何處理仍是一個問題。當然,既然已經知道了電話號碼,本所可以撥打該號碼,如果對方接聽並願意提供他們的地址和姓名,那就最好不過。但是,如果對方拒絕提供這些信息,或者根本就不接聽電話,本所該如何確定對方的地址和姓名以便對其提出基於名譽損害等的賠償請求,這就是問題所在。

對於這一點,首先本所可以考慮的是,如果電話號碼已經確定,那麼手機運營商(如docomo等)就可以識別出來,因此本所可以向該運營商要求「提供使用該電話號碼的合約者的地址和姓名」。而這種開放請求,可以通過第23條查詢(日本律師協會查詢)來實現。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references-of-the-barassociations[ja]

然而,從手機運營商的角度來看,雖然他們「有義務根據請求提供地址和姓名」,但是「即使不提供也不會受到懲罰」,這就是現狀。因此,實際上是否會回應查詢,取決於手機運營商的運營情況。這並不是「由法院的判決強制執行」的事情,而且手機運營商的運營情況可能隨時會變,所以這裡存在一些不確定性。

此外,本文不詳細討論,但如果涉及到所謂的MVNO,也就是使用像docomo這樣的大型運營商的頻段的所謂「低價SIM」的提供商,那麼「從電話號碼確定地址和姓名」的問題將變得更加複雜。

無論如何,「從電話號碼確定地址和姓名」並不一定能確定。

問題點3:臨時處分與訴訟所需時間與時限

這是一個稍微複雜的問題,首先,本所先來看一下過去常用的發文者識別方法,也就是:

  1. 首先,以Twitter等服務提供者為對象,要求揭露與該發文相關的IP地址
  2. 從揭露的IP地址中識別出提供者,並以該提供者為對象,要求禁止刪除日誌
  3. 以該提供者為對象,要求揭露發文者的地址和姓名

這些都是通過以下的程序來實現的:

  1. 臨時處分(所需時間:中)
  2. 非訴訟協商(所需時間:短)
  3. 訴訟(所需時間:長)

在這篇文章中,本所將不詳細討論這些,但大致上:

本來,第一步應該是通過訴訟來進行。但是,提供者並不會無限期地保存日誌,而且保存期間有嚴格的時限。因此,如果用「所需時間:長」的訴訟來進行第一步,那麼在完成第一、二步之前,時限可能就已經過去,風險很大。此外,IP地址本身與「個人」的關聯性較小,因此,即使在未經謹慎判斷的情況下揭露,問題也較小。因此,對於第一步,本所允許使用比訴訟更快,所需時間較短的臨時處分程序。

這就是本所的做法。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escription-of-defamation[ja]

然而,與上述的IP地址揭露請求不同,電話號碼的揭露請求:

  • 「某個電話號碼的訂約者是誰」的日誌即使時間過去也不會消失,因此,即使程序所需時間較長,也不會有時限的風險
  • 與IP地址相比,電話號碼與「個人」的關聯性較大,如果在未經謹慎判斷的情況下被揭露,問題將會很大

因此,從以上兩點來看,本所應該使用「所需時間:長」的訴訟程序,而不是「所需時間:中」的臨時處分程序。這就是現在東京地方法院的運作方式。

應該要求揭露IP地址還是電話號碼?

根據日本総務省令的修訂,確實,如果遭受誹謗中傷的損害,可以向Twitter要求揭露IP地址或電話號碼。但是,

  • 要求揭露IP地址→即使是臨時處分也可以(「即使」的意思是「即使在法庭上也可以」)
  • 要求揭露電話號碼→只有在法庭上才可以

這就是其中的區別。因此,最終在進行投稿者確定時,有以下的選擇:

  1. 在臨時處分中要求揭露IP地址,並按照以前的流程進行投稿者確定
  2. 在法庭上要求揭露電話號碼,並使用第23條查詢(律師協會查詢)等方法進行投稿者確定
  3. 在法庭上要求揭露IP地址和電話號碼,並根據IP地址按照以前的流程,並根據電話號碼使用第23條查詢(律師協會查詢)等方法進行投稿者確定
  4. 同時進行1和2(同時對Twitter進行臨時處分和法庭訴訟)

對於以上每一項:

  1. 可以按照以前的方式確定投稿者,但是必須使用三種程序,因此費用和時間必然會增加
  2. 存在是否已經註冊電話號碼的問題,以及從電話號碼確定地址和姓名的部分存在上述的問題
  3. 法庭程序需要「長時間」,對於從IP地址確定的部分,存在上述的時間限制問題
  4. 「同時進行」意味著進行兩種程序,因此費用必然會增加

這就是其中的缺點。

總結

如此,現在已經進行了日本総務省令(Japanese 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 Ordinance)的修訂,Twitter的發文者識別已經變成了一個需要高度判斷的專業領域,這種判斷來自於「對Twitter要求揭示IP地址還是電話號碼」的問題。

簡單來說,「要求揭示IP地址的傳統方法,雖然相對可能性高,可以說是一種確定性高的方法,但需要時間,並且,如果是一些較舊的發文,由於時間限制的問題,可能無法識別」。

另一方面,「要求揭示電話號碼的方法,雖然有不確定的部分,但即使是一些較舊的發文,也有可能實現發文者的識別,並且,也有可能控制總的時間和費用」。

然而,應該使用哪種手段,或者是否應該同時進行兩種手段,只能根據各種相關情況進行綜合判斷,這種判斷無論如何都會變得專業,這就是實際情況。

對於Twitter的發文者識別,建議您諮詢具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法律事務所。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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