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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允許擅自張貼他人照片會構成犯罪嗎?也解說可採取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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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允許擅自張貼他人照片會構成犯罪嗎?也解說可採取的法律措施

近年來,任何人都能輕鬆地在社交網絡服務(SNS)上發布照片或影片。然而,正因為其便利性,未經許可上傳他人照片的情況也並不罕見。

即使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您的照片被上傳到社交網絡服務(SNS),也無需默默忍受。

本文將解釋未經許可隨意將他人照片上傳到社交網絡服務(SNS)的行為,如何構成「肖像權侵害」的非法行為。此外,本所將詳細介紹「肖像權」、「隱私權」和「名譽權」,並結合具體案例和判例,介紹在照片被未經許可使用的情況下,您可以採取的法律措施。

在社交網絡服務上隨意張貼他人照片是否構成犯罪?

在社交網絡服務上隨意張貼他人照片是否構成犯罪?

首先明確一點,僅僅在社交網絡服務上隨意張貼他人照片,並不構成侵犯肖像權。肖像權是個人控制自己肖像的權利,但侵犯肖像權並不屬於刑法上的犯罪行為。

因此,即使未經允許在社交網絡服務上發布他人照片,也不會因此而被逮捕或被罰款。然而,如果在發布照片的同時伴隨以下行為,則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 日本的名譽毀損罪:如果附加的文字包含虛假信息,足以降低照片中人物的社會評價
  • 日本的侮辱罪:如果附加的文字含有侮辱性,足以損害照片中人物的尊嚴

一旦因這些罪行被追究,不僅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如監禁或罰金,還可能在民事訴訟中被要求賠償損失。

擅自張貼他人照片涉及的三項權利

在SNS照片發布日常化的當代,未經允許上傳他人照片的行為可能會導致意想不到的麻煩。

特別是侵犯肖像權、隱私權和名譽權這三項權利的風險,並不少見法律責任的追究。以下將詳細解釋這些權利。

肖像權

肖像權是指個人的肖像(外貌)不被他人擅自拍攝、使用、公開的權利。它有時被視為隱私權的一部分而受到保護。

肖像權被解釋為憲法保障的「追求幸福權」和「人格權」的一部分,雖然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通過判例被認為應受法律保護的權利。

肖像權是保護個人尊嚴和隱私的重要權利,未經允許拍攝他人照片或在SNS等平台上發布,可能構成侵犯肖像權。在建立和諧人際關係上,尊重肖像權也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隱私權

隱私權是指個人的私事不被他人擅自公開的權利,以及自行管理和控制有關自己的信息的權利。

具體包括以下權利:

  • 保護私生活秘密的權利:不經本人同意,個人的私生活信息(如姓名、地址、家庭成員、社交關係、病歷等)不被公開的權利
  • 控制個人信息的權利:自行決定個人信息如何被收集、使用、披露的權利
  • 保持孤獨和寧靜的權利:不受他人干擾,保障獨自時間和空間的權利

隱私權是保護個人尊嚴和人格的不可或缺的權利,被解釋為憲法保障的「追求幸福權」的一部分。

在當今社會,隨著互聯網和SNS的普及,個人信息的處理變得越來越重要。尊重隱私權並進行適當的信息管理,對個人乃至整個社會都是一項重要的課題。

名譽權

名譽權是指著名人士、藝人、運動員等,利用其容貌或名稱的知名度或人氣來獲取經濟利益的權利。具體包括以下權利:

  • 控制肖像商業利用的權利:自行決定自己的照片或名稱在商品或廣告中的使用方式和範圍的權利
  • 防止肖像不正當利用的權利:防止自己的照片或名稱未經許可而被商業利用的權利
  • 保護肖像價值的權利:保護自己的照片或名稱所具有的商業價值的權利

名譽權主要被認可於肖像具有經濟價值的著名人士或藝人等。對於一般人來說,基本上不承認名譽權,照片的擅自使用問題主要涉及肖像權和隱私權。

例如,未經允許利用名人的來訪進行宣傳,或擅自將藝人照片用於商品包裝,這些行為可能構成侵犯名譽權。

名譽權在保護著名人士的經濟活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關於名譽權的更多詳細解釋,請參閱以下頁面。

相關文章:什麼是名譽權?解釋肖像權和名譽權的區別以及可能構成權利侵害的場景[ja]

照片未經許可使用的四項權利侵害標準

照片未經許可使用的四項權利侵害標準

肖像權並未在法律中明文規定,因此沒有明確的判斷標準。

然而,根據過去的判例,主要有以下四項標準被視為判斷侵害肖像權的依據。

從拍攝的照片判斷是否能識別個人

公開拍攝的照片或影片時,能否識別出畫面中的人物是判斷是否侵犯肖像權的標準之一。如果臉部對焦清晰,能夠明確辨認,或者作為照片和影片的主要被攝體而顯著地呈現,這樣的情況下能夠識別出是誰,則可能構成肖像權侵害。

即使進行了馬賽克等加工,如果拍攝時個人仍可被識別,那麼也可能構成肖像權侵害。

另一方面,如果畫面中的人物體積小,焦點模糊,或者混在人群中無法識別個人,則不構成肖像權侵宊。同樣地,如果是非主要被攝體而偶然被拍入畫面中,且無法識別個人,也不會構成肖像權侵害。

判斷公開範圍的擴散性

照片或影片被公開的地方的擴散性,也是判斷肖像權侵害的標準之一。

若在X(前身為Twitter)或Instagram等社交網站,或是互聯網論壇等,無特定多數人可瀏覽的地方無授權發布,則被認為擴散性高,肖像權侵害的可能性大增。

相對地,若僅在智能手機內向朋友展示照片或影片,或是僅向家人或親密朋友等少數人展示,則被認為擴散性低,不構成肖像權侵害。由於任何人都可瀏覽的社交網站上的公開,擴散性極高,因此肖像權侵害更易成立。

拍攝地點是否為公共場所

拍攝地點是公共場所還是私人領域,這在判斷是否侵犯了肖像權等權利時,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在私人領域如自宅、酒店的私人房間、病房、葬禮場所等,通常不對外人開放的地方進行拍攝,侵犯肖像權的可能性將大大增加。這些地方應當是個人隱私受到嚴格保護的空間,未經允許的拍攝行為,可能被視為侵害個人尊嚴。

相對地,在道路、公園、活動場地等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的公共場所進行拍攝,侵犯肖像權的可能性通常較低。這是因為這些地方本來就有被人看見的高概率。

雖然拍攝地點是公共場所還是私人領域在權利侵害的判斷中佔有重要地位,但這並不是唯一的判斷標準。還需要綜合考慮被拍攝的情況、照片的公開方式等多種情況來作出判斷。

無授權攝影與公開的問題

肖像權是一種防止他人未經授權攝影或公開個人肖像的權利。因此,如果未經被攝者同意就公開照片或影片,可能會構成肖像權侵害。然而,如果事先已獲得本人對攝影和公開的許可,則不會侵犯肖像權。

攝影與公開是兩個分開的行為,分別獲得許可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即使對攝影給予了許可,但如果沒有授權公開,一旦進行公開,就有可能構成肖像權侵害。

「我同意了攝影,但沒想到會被公開」,這樣的情況也屬於肖像權侵害。攝影的許可與公開的許可是不同的,即使在攝影時沒有公開的意圖,事後公開也必須重新獲得許可。

然而,在預期會有攝影的情況下,如體育賽事,如果本人協助攝影或未拒絕攝影,則可能被默示地認為是同意攝影。在這種情況下,可能不會被視為侵犯肖像權。

為了避免肖像權侵害的發生,事前獲得本人對攝影和公開的同意是必要的。

照片被擅自公開的案例與判例

近年來,在X(舊Twitter)或Instagram等社交媒體上,因擅自使用照片和影片而引起的糾紛急劇增加。以下將介紹在實際訴訟中,原告主張獲得認可的案例與判例。

在X(舊Twitter)上獲得損害賠償的案例

在X(舊Twitter)上,有一起事件涉及私人拍攝的束縛狀態照片被擅自複製並未經本人許可就發布了。

在此事件中,原告主張自己的著作權、肖像權和隱私權遭到侵犯。法院認可了受害者的主張,並以侵犯隱私權等為由,判令加害者支付總計471,500日元的損害賠償(東京地方法院平成30年(2018年)9月27日判決[ja])。

這一判決顯示,在X(舊Twitter)等社交媒體上擅自使用照片和影片可能會被追究侵犯肖像權和隱私權的法律責任。

在X(舊Twitter)上獲得信息披露請求的案例

新潟地方法院就X(舊Twitter)上的信息披露請求作出了一項有趣的判決(新潟地方法院平成28年(2016年)9月30日判決[ja])。

在這起事件中,原告夫婦的孩子的照片被擅自並附帶虛假內容發布到X(舊Twitter)上。原告夫婦要求X(舊Twitter)公司披露發帖者的IP地址,並以此為依據向網絡服務提供商要求披露發帖者的信息。

法院明確表示「肖像權被侵犯是顯而易見的」,並命令網絡服務提供商披露發帖者的信息。這一判決為在X(舊Twitter)等社交媒體上對肖像權侵犯採取法律行動提供了重要的判斷依據。

在Instagram、YouTube等平台上的肖像權侵犯

肖像權侵犯的情況也可能發生在其他各種媒介上。

在Instagram上,面部照片被擅自發布的情況屢見不鮮。特別是,個人公開的照片被擅自轉載的案例也時有發生。為了防止自己的面部照片被擅自使用,應該重新檢視Instagram的隱私設置,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

同樣地,在YouTube、博客和論壇等平台上,也存在著個人的清晰面部影像被擅自上傳的情況。個人的面部或身形通常是不希望被不特定多數人看到的私人信息,因此擅自公開這些信息的行為構成了肖像權侵犯。

未經許可擅自張貼他人照片的法律責任

若您的照片被擅自公開,您可以對發布者追究法律責任。本文將詳細解釋在社交網絡服務等平台上無授權張貼照片時可採取的法律措施。

申請臨時處分命令

若您的照片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被公開於網上,您需要迅速採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利用申請臨時處分命令的法律程序。臨時處分是指在正式訴訟(如損害賠償請求訴訟)之前,為了應對緊急情況,由法院暫時確定權利關係的決定。

在肖像權侵害的情況下,照片一旦在網上公開,可能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害。因此,通過申請臨時處分命令,可以在正式判決出爐之前,要求法院命令停止照片的公開。

民事責任上的賠償金及慰謝費請求

若您因照片在網上被張貼而遭受肖像權侵害,您可以對發布者追究民事責任,並要求包括慰謝費在內的損害賠償。

因肖像權侵害所造成的損害,主要以精神痛苦的「慰謝費」形式提出請求。慰謝費的金額根據侵害的程度和精神痛苦的嚴重性而有所不同,但一般來說,數額大約在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之間。如果照片的公開伴隨誹謗中傷或侮辱性內容,慰謝費的金額可能會更高。

伴隨誹謗中傷時,亦可追究刑事責任

在社交網絡服務上擅自張貼照片,不僅是肖像權侵害的民事問題,視情況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如果照片或發文內容包含誹謗中傷或侮辱性質,可能構成日本的侮辱罪或日本的名譽毀損罪。

日本的侮辱罪是指公然侮辱他人而成立的犯罪。如果行為降低了他人的社會評價或公然侮辱他人,則可能構成日本的侮辱罪。

日本的名譽毀損罪則是指公然揭露事實,降低他人的社會評價而成立的犯罪。例如,將虛假內容附加於照片並發布,從而損害他人的名譽,這種行為在多數情況下會構成日本的名譽毀損罪。若要追究刑事責任,受害者需要向警察提出受害報告或告訴狀。

警察將進行調查,如果證據充分,則會將案件移送檢察官。檢察官將決定是否提起公訴,一旦提起公訴,則會進行審判。經過審判,可能會對被告人施以刑事處罰。

如何處理未經允許發布的照片

若您或您身邊的人遭受未經同意公開照片的侵害,適當地處理此事至關重要。本文將詳細介紹三種應對方法:「向警察諮詢」、「要求刪除照片」以及「諮詢律師」。

向警察諮詢

肖像權侵害屬於隱私權的範疇,基本上不構成犯罪。因此,僅以肖像權侵害為由向警察求助,可能無法得到相應的幫助。然而,如果伴隨有威脅、誹謗、偷拍、跟蹤、淫穢物品散布或報復性色情等犯罪行為,警方介入的可能性則大大增加。

例如以下情況:

  • 收到附有「殺害」、「放火」等威脅性質的訊息
  • 照片伴隨著「小偷」、「詐欺師」等虛假事實的散布
  • 被偷拍的照片或影片被公開
  • 未經同意公開的淫穢圖像

若懷疑涉及上述犯罪行為,請毫不猶豫地向警方諮詢。

警方會聽取受害情況,檢查是否有證據資料,並決定是否開始調查。

要求刪除照片

遭受肖像權侵害時,首先應嘗試向發布照片的媒體運營公司提出刪除請求。X(舊Twitter)、Instagram、Facebook等社交媒體和網絡論壇大多設有專門的侵權刪除請求表格。請利用這些表格迅速提出刪除請求。

提出刪除請求時,請注意以下幾點:

  • 記載具體的照片或影片URL
  • 具體說明肖像權侵害的事實
  • 提交身份證明文件等

然而,遺憾的是,僅通過專用表格提出的刪除申請並不保證照片或影片會被刪除。有些運營公司可能反應緩慢,或不同意刪除。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需要考慮法律措施。

具體來說,可以通過法院提出發信者資訊開示請求,獲取發帖者的資訊,然後直接要求發帖者刪除,或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以下文章也有詳細解釋:

相關文章:什麼是「發信者資訊開示請求」?如何確定發帖者身份?[ja]

諮詢律師

考慮法律措施時,首先建議諮詢律師,以確定實際公開的照片是否構成權利侵害。

  • 實際公開的照片是否構成權利侵害
  • 是否應提出刪除請求或損害賠償請求
  • 是否需要仮処分等法律程序

這些判斷需要法律專業知識,通過諮詢律師可以獲得適當的建議和支持。

此外,委託律師可以順利進行與對方的談判。律師介入後,對方也更可能認真對待。雖然會產生費用,但請求律師協助的好處眾多,值得您考慮。

總結:未經許可的照片掲載並非犯罪,但可追究民事責任

在社交網絡服務(SNS)上未經許可地掲載照片,可能侵犯了肖像權、隱私權等人格權的非法行為。

原則上,這並不構成刑事罰的對象,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構成日本的侮辱罪或日本的名譽毀損罪,從而承擔刑事責任。此外,在民事方面,可以採取法律措施,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或要求停止不當行為的「差止請求」。

當照片被未經許可地公開時,首先應採取以下措施:

  • 向掲載該照片的媒體運營公司請求刪除
  • 諮詢律師,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特別是諮詢律師,對於判斷適當的應對策略以及保護自己和身邊人的權利至關重要。不要默默忍受,應該借助專業人士的力量,堅定地採取行動。

本所提供的對策介紹

Monolith法律事務所是一家在IT領域,特別是互聯網和法律兩方面都擁有豐富經驗的法律事務所。近年來,網絡上散布的名譽損害和誹謗中傷信息,已經成為所謂的「數位刺青」,造成了嚴重的損害。本所事務所提供了針對「數位刺青」的解決方案。請參閱下面的文章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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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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