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彙整網站'因名譽毀損或侵犯版權而提出刪除請求」
「彙總網站」是指將網路上散佈的資訊按主題彙整的網站,無論個人或團體都可以創建。除了利用部落格編輯2chan的留言,還有像是「NAVER彙總」這樣由企業經營的平台。不僅有人工彙整的,也有根據主題自動收集和編輯的。新聞網站、部落格、論壇、社交網路等可以作為資訊來源,相對容易創建內容,如果能設定好主題,就容易吸引讀者,並且可以輕易設置聯盟廣告,因此這類網站如雨後春筍般出現。
利用社交網路等分享功能進行資訊「擴散」的人中,大約有四分之一的人使用「彙總網站」作為資訊來源,這是調查結果之一。
「彙整網站」的問題
所謂的「彙整網站」,其形式和創建動機各不相同。當發生重大事件,且該事件引起大眾關注時,可能會創建此類網站來收集相關信息,或者按主題收集在圖片論壇上發布的圖片。雖然這些網站在某些方面可能很方便,但也有許多人對使用他人創建的信息,並因此獲利的行為持否定態度。此外,與內容轉載相關的版權侵權問題也一直被指出。還有人指出,為了增加瀏覽量和因此增加廣告收入,進行恣意編輯和散播不準確信息的問題。
事實上,「彙整網站」中有些為了增加瀏覽量,甚至會以斷言的標題來煽動尚未確定的信息,並傾向於選擇過激的話題。此外,還有一些網站會反覆進行誹謗中傷。
「彙總網站」對名譽的侵犯等
一位在日朝鮮人的女性自由撰稿人,因「彙總網站」的「保守速報」上發表了侵犯其名譽和種族歧視的文章,對該網站的經營者提起了對名譽的侵犯、侮辱、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欺凌、威脅和業務妨礙的損害賠償訴訟。該網站上有許多用非常惡劣的語言攻擊原告的評論,對於這種引用和轉載「2ch」上的帖子的「彙總」行為,是否構成非法行為成為了爭論的焦點。網站經營者主張,他們只是在彙總信息,轉載並不違法,並且他們沒有任何侵犯名譽或侮辱的意圖,只是單純的轉載。
讓本所逐一看看法院的判決。對於名譽侵權,法院認為,如果以一般讀者的正常注意力和閱讀方式為基準,原告的言行給人留下了極端的印象,即她是北朝鮮的工作人員,這種印象會降低原告在社會上的評價,因此,法院認為應該認定原告的社會評價已經降低,並駁回了被告的主張,即「這不是對原告個人的批評,而是對對立思想的批評」。
https://monolith.law/reputation/defamation-and-decline-in-social-reputation[ja]
對於侮辱,法院認為,考慮到「豬肉撰稿人」和「火病撰稿人」等詞語的含義和使用方式,這些詞語應該被認為是嚴重傷害了原告的名譽感情,並駁回了被告的主張,即「這只是對對立思想的批評,並不傷害原告的名譽感情」。
對於種族歧視,法院認為,被告以原告是在日朝鮮人為理由,嚴重侮辱了原告,並煽動將原告從日本的地方社會中排除出去,這違反了憲法第14條第1項、消除歧視言行法和消除種族歧視公約的宗旨和內容(消除歧視言行法第1條和第2條,消除種族歧視公約第1條第1項,第2條第1項和第6條)。法院指出了許多包含種族歧視內容的博客文章,並駁回了被告的主張,即「這不是針對原告個人,而是針對所有在日朝鮮人,所以不構成對原告的種族歧視」。
對於性別歧視,法院認為,被告在博客文章中嘲笑原告的外貌,並特意侮辱她的性別和年齡等,這些文章應該被認為包含了性別歧視的內容,並駁回了被告的主張,即「這只是對對立思想的批評,或者只是基於保守政治思想的意見或評論,並不包含性別歧視的內容」。最終,法院並未認定被告的行為包含欺凌、威脅和業務妨礙,但確認了名譽侵權、超出社會通念可接受範圍的侮辱、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
然後,
被告在標題後的回應或回覆推文中,不僅僅是簡單地引用了在「2ch」的帖子或原告的推特上發表的內容,還通過減少引用的回應或回覆推文的數量來減少整體的信息量,並對回應或回覆推文的順序進行了重新排列,對其表示文字進行了放大或著色等加工以強調其內容。
大阪地方法院2017年11月16日(西曆2017年)判決
由於被告的這些行為,如創建標題、壓縮信息量、重新排列回應或回覆推文、強調表示文字等,本案的每篇博客文章,與閱讀引用源的帖子相比,讀者可以更容易且有效地理解其內容。
法院認為,被告發表的每篇博客文章的行為,與引用源「2ch」的帖子等有所不同,具有新的意義,被告發表這些博客文章的行為,並不是被告主張的「即使每篇博客文章包含名譽侵權、侮辱、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欺凌、威脅或業務妨礙的內容,原告的權利和利益是被這些引用源的帖子的發表行為侵犯的,並不是被被告發表的每篇博客文章的行為新的侵犯」,並駁回了這種辯護,
(被告發表博客文章的行為)應認為是新的降低了原告的社會評價,而且,原告是因為閱讀了每篇博客文章(原告本人,辯論的全趣旨),所以應認為被告發表的每篇博客文章的行為新的侮辱、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了原告。
同上
法院認為,被告發表博客文章的行為,與「2ch」的帖子或推特上的帖子的發表行為是獨立的,新的侵犯了源於憲法第13條的原告的人格權,並命令被告支付180萬日元的慰撫金和20萬日元的律師費,總計200萬日元。
https://monolith.law/reputation/calculation-method-of-compensation-for-damages[ja]
「保守速報」對判決表示不服,提起上訴,但大阪高等法院在上訴審中支持了一審的判決,最高法院也支持了這一判決,駁回了上訴。因此,高等法院的判決已經確定,這是首次對「彙總網站」發出這種賠償命令。
「彙總網站」對插圖的無許可轉載
2018年6月(西元2018年),一位插畫家對「VIPPER速報」等多個彙總網站提出無許可轉載的訴訟。其中一個「女孩VIP彙總」的訴訟已經結束,東京地方法院命令網站營運公司支付包含損害賠償金在內的約30萬日元。問題的起因是,原告在2014年發布的三幅插圖被無許可轉載,這些插圖在當時被許多網站轉載,但原告並未授權這些網站,因此向各網站營運者索取使用費。雖然有些網站立即答應支付,但包括「女孩VIP彙總」在內的四個未答應的網站,原告對其分別提起訴訟。
原告最初在2017年6月初與網站方聯繫,當時聯繫了14個網站,其中6個網站立即答應了要求,因此原告請求律師處理剩下的8個網站。之後,原告向各網站的營運者發送了內容證明,並與其中4個網站達成和解,最後未答應的「VIPPER速報」、「女孩VIP彙總」、「腹痛速報彙總」和「新聞頻道」四個網站,則進入訴訟階段。
「女孩VIP彙總」方面主張,根據Twitter的服務使用條款,Twitter用戶可以通過嵌入Tweet的方式在其他網站上發布其他用戶(發布者)發布的文章(Tweet)。原告在Twitter上發布了這些插圖,因此可以說原告已經同意「第三方可以通過嵌入Tweet的方式在其他網站上發布原告的Tweet」。然而,法院認為,即使接受被告的主張,被告在本案中的發布行為也無法合法,並且考慮到本案網站的性質等,不能接受被告的上述主張,
被告通過在本案網站上發布原告擁有版權的各插圖,侵犯了與各插圖相關的傳輸可能化權(日本版權法第23條第1項)。並且,根據各插圖的內容和其他已確認的事實,被告對該侵權行為有故意或至少有過失。
東京地方法院2018年6月7日判決
因此,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根據民法第709條和版權法第114條第3項,支付相當於原告對各插圖版權行使所應得金額的損害賠償金。
因此,法院命令支付27萬日元(每年使用費3萬日元×3幅×3年)和律師費3萬日元,總計30萬日元。「彙總網站」的無許可轉載問題一直存在,但這次直接挑戰並獲得認可,可以說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判例。
至於剩下的三個網站,「VIPPER速報」因被告缺席而全面接受了請求,並通過強制執行(扣押)的方式全額回收,「腹痛速報彙總」(現已關閉網站)在一審獲勝後在二審達成和解,並收到與「女孩VIP彙總」幾乎相同的解決金。只有「新聞頻道」(個人營運)的結果尚不明確。
對「彙整網站」的發信者資訊揭露請求
雖然詳細情況尚不清楚,但在2019年12月3日(西元2019年)的新聞中,有關於36人在京都動畫放火殺人事件中喪生的報導,網路上的「彙整網站」被指控發布虛假內容,日本放送協會(NHK)對該網站的伺服器管理公司提出了發信者資訊揭露的訴訟。在大阪地方法院的判決中,法院命令揭露發信者的姓名和地址。NHK計劃對發信者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由於判決書尚未公開,因此目前只能根據報紙等媒體的報導來了解情況。發信者在網路上編輯了多篇帖子,並在7月26日公開了一篇以NHK導演的真實姓名為題的彙整文章,問題是「為什麼要回收放火犯的遺留物」。文章中似乎發布了「NHK採訪團隊比警察更早回收事件犯人的遺留物」和「即使有人宣稱NHK是共犯也無可奈何」等帖子。在判決理由中,法院認定發信者在標題中給出了NHK參與放火事件的印象,並編輯了帖子內容,認為發信者有責任,並認為這降低了NHK的社會評價。
總結
「彙整網站」對於瀏覽資訊的使用者來說,確實有其優點。在一個網站上,您可以輕鬆且大量地獲得有關特定主題的資訊。如果您自己一個人試圖收集相同的資訊,則可能需要使用各種關鍵字來查詢多個網站,因此,「彙整網站」可以說是非常方便的網站。本所希望網站能夠避免產生誹謗、虛假資訊、仇恨言論、侵犯版權等問題,並希望網站能夠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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