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允許擅自拍攝他人的財產並公開之?
「拍攝」或「公開」他人的臉部或外貌可能會造成肖像權侵害。那麼,如果不是拍攝他人的外貌,而是拍攝他人的物品並公開,這樣做是否被允許呢?在這裡,「物品」通常指的是他人的財產。換句話說,是否可以自由地拍攝他人的財產並公開其照片呢?實際上,根據對象物品的不同,可能涉及的權利問題也會有所不同,因此需要特別注意。建築物或藝術品的情況在建築物或藝術品的情況下,著作權成為問題,但在著作權法中,日本著作權法 第46條「公開的美術著作物等的利用」美術的著作物,其原作品被永久性地設置在前條第二項所規定的戶外場所,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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