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解說日本「意匠權」侵權案例
一旦獲得了意匠権,就可以獨家使用已註冊的設計,並且可以對侵犯藝匠權的類似商品提出停止或預防侵權的要求(日本藝匠法第37條),並要求賠償損失(日本藝匠法第39條)。日本藝匠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判斷註冊設計與其他設計是否相似,應基於通過消費者視覺產生的美感」。然而,實際進入法庭時,如何比較和審查以判斷是否相似呢?被認定為侵犯藝匠權的案例擁有「帶體重測量器的身體組成測量器」藝匠權的歐姆龍公司,主張由TANITA生產、轉讓、交付、提出轉讓、進口和出口的身體組成計行為侵犯了其藝匠權,並要求停止T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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