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在進行員工「特休買回」時,需要注意的「書面」內容是什麼
本文將為您解釋在招聘網站的資訊欄中經常會解釋的特休買回。首先,特休是指從僱傭日起連續工作6個月,並在此期間出勤率超過所有工作日的80%的員工所獲得的帶薪休假(日本《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那麼,公司是否可以買回這些特休呢?另外,如果有員工離職並要求公司買回他們的特休,公司是否有義務答應呢?再者,如果公司答應退休員工的特休買回要求,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如誓約書等)呢?以下,本所將按照目錄進行解釋。 是否可以買回特休實際上,是否可以買回特休呢?就結論而言,原則上不允許買回特休,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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