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因私人電郵而進行的懲戒解雇的有效性判斷是什麼?
對於員工的懲戒解雇,不能無故進行。只有在存在懲戒事由的情況下,根據其惡質性等進行適當的懲戒,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那麼,以工作中的私人電郵為理由的懲戒解雇在何種程度上被接受呢?總的來說,這並不僅僅是問題的郵件數量,而是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的判斷。另外,例如如果存在禁止私人電郵的工作規定等,並且在文言上違反了這些規定,那麼解雇是有效的如果沒有這種工作規定等,那麼解雇是無效的這並不是這樣的判斷。我將介紹過去的判例中,以員工的私人電郵為理由的懲戒解雇的有效性成為問題的案例。監控私人郵件是否侵犯隱私首先,在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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