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本公司法中,關於募集股份發行等事項的禁止令
在企業經營中,資金調達是業務成長與維持不可或缺的活動。其中一個代表性的手段是發行新股並招募承銷人,即所謂的募集股份發行。透過此方式,企業能夠相對迅速地獲得大規模資金,用於設備投資、研究開發或改善財務狀況等。然而,募集股份的發行可能對現有股東的利益造成重大影響。例如,當大量新股被發行時,現有股東所持股份的價值或在股東大會上的表決權比例可能會下降,這種情況被稱為「稀釋效應」。特別是當股份以對特定第三方極為有利的價格發行,或是現行經營團隊僅為維持控制權而發行股份時,現有股東的利益可能會受到不公正的損害...
General Corpora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