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眾人物形象權侵權的認可與否認可的情況
名人的姓名和肖像具有吸引客戶的力量,因此具有一定的經濟利益或價值。排他性地控制由名人的姓名和肖像產生的經濟利益或價值的權利(即不允許未經許可的第三方使用),被稱為公眾人物權利(日本公眾人物權利)。公眾人物權利這個詞並非法律術語,而是透過法院判決逐漸明確並被接受的相對新的權利。2012年2月2日(西元2012年),在「粉紅女郎事件」的最高法院判決中,公眾人物權利的意義以及侵權標準作為判例引起了關注。在這裡,本所將參考法院判例,解釋在什麼情況下會被認定為侵犯公眾人物權利,以及在什麼情況下不會被認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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